快新聞/張綱維聲請停押 法院裁准1億元交保限制住居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涉嫌掏空遠航35億,遭台北地檢署依《證交法》等罪起訴。法院今天裁定,張綱維提出8千萬元現金保證金,並由張綱維辯護人劉煌基律師提出2千萬元的保證書後,就可以停止羈押,但必須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及每天前往派出所報到。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理由如下:

  1. 張綱維的母親身體健康狀況惡化,並有2名未成年子女需要張綱維照顧。

  2. 遠東航空的飛機仍散落在機場,需要張綱維去處理善後。

  3. 張綱維願意提供之保證金從1千萬元提高為2千5百萬元。

  4. 張綱維的辯護人也願意為張綱維出具1千萬元的保證書,擔保張綱維不會逃亡。

  5. 張綱維對於起訴書所記載的證據之證據能力都不爭執,並已就起訴書犯罪事實欄十所記載之偽造私文書罪部分改為認罪答辯之訴訟進度。

  6. 至於張綱維的母親雖亦表明願意出具2億元之保證書,擔保張綱維不會逃亡,但因為法院考量張母名下的不動產有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的金額遠遠超過不動產的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所以張母不屬於刑事訴訟法第111條所規定可以出具保證書的「殷實之人」,故法院沒有要求張母提出保證書。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