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樂扉寶寶米餅使用「工業用氮氣」 新北衛生局重罰180萬元

知名寶寶米餅「LeVic樂扉」被前員工爆料違法使用「工業用氮氣」充填包裝,新北市衛生局今日指出,業者「展裕國際有限公司」將「禁用於食品」用於食品包裝充填,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移請地檢署偵辦;另衛生局5日複查,業者仍無法提具氮氣之安全性資料,依《食安法》重罰新台幣180萬元,並命該公司暫停作業。

主打有機的樂扉寶寶米餅爆發食安危機,前員工指出,公司為節省成本,違法使用「工業用氮氣」充填包裝,新北市衛生局2月26日突襲調查,當場查扣所有工業用氮氣鋼瓶,並封存有疑慮的產品,勒令限期改善。

新北市衛生局今日指出,食品業者應確認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添加物以「供食用」為前提,「非供食用」即不得用於食品製程,但衛生局查獲展裕公司使用的氮氣鋼瓶上明顯印有「禁用於食品」字樣,卻仍用於食品包裝充填。

衛生局表示,稽查現場違規事實明確,業者已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及第10款,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移請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進一步表示,除移送刑事偵辦外,衛生局3月5日前往展裕公司複查,其製程流程表與實際作業不符,且仍無法提具氮氣之安全性資料,未符合衛生安全原則,判定複查不合格,衛生局依目前現有事證認有違反《食安法》第8條,重罰展裕公司新台幣180萬元,並命該公司暫停作業。衛生局強調,若業者不遵行,可再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確保食品衛生安全,食品製造流程,均應遵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範,業者切勿心存僥倖、從事不法行為,倘查獲違規,即依法嚴懲重罰不肖廠商,如涉刑事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以維護消費大眾食品安全。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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