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確定要在看守所過中秋 蘇震清羈押抗告遭高院駁回

立委蘇震清捲入收賄案,台北地方法院獲立法院許可後,隨即在22日裁定羈押禁見,蘇震清不服提出抗告。對此,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認定,蘇確實有羈押之必要,駁回抗告確定,不得再抗告。

高院指出,蘇震清收受2580萬元聲稱是「借貸」,前太流負責人李恒隆雖曾一度為相同陳述,但李恒隆偵查中作證表示,因SOGO百貨經營權爭議,陸續交付被告2,000多萬元,請蘇震清透過舉辦公聽會或修改公司法等方式,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遠東集團SOGO百貨之增資登記,重新取回SOGO百貨經營權等語,與被告所言不同。

蘇震清取得現金、支票後,不直接存入自己銀行帳戶,透過已離職及現任助理等人之銀行帳戶,輾轉方式取得款項,箇中內情顯不單純。高院認為,依卷內簡訊及通話內容,李恒隆指蘇震清收錢辦事,應非虛假。

高院表示,蘇震清時任立法委員,確實有施壓經濟部官員,透過舉辦公聽會,檢討遠東集團SOGO百貨增資登記之爭議,並建議修改公司法,則被告利用立委職務行為收取對價,觸犯職務收受賄賂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共犯及逃亡之虞,應予以羈押禁見。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