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新加坡情侶棄嬰丟西門町 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

一對新加坡情侶在2019年來台灣旅遊,沒想到他們疑似在旅館生下一名女嬰,隨後就將她裝到塑膠袋裡面,並隨意丟在到路邊廚餘桶,女嬰最後窒息身亡。對此,台北地檢署已將全案轉為偵字案,也就是這對情侶被列為殺人罪及生母殺嬰罪被告,發布通緝。

當時女嬰生母的男友疑似用黑色塑膠袋,裝著剛出生的女嬰,接著丟到飯店附近的廚餘桶,直到後來被員工發現,整起案件才曝光。警方獲報後出動大批人力前往,當時氣溫僅15到18度,山區的體感溫度又更低,員警將女嬰從廚餘桶捧出放在地面,另名員警則不捨孩子受寒吹風,安撫說道:「妹妹,我們是來幫妳的,今天天氣很冷,我先把妳包起來,但待會拍照還是要忍耐一下,妳要保佑我們早日找到妳的生母」,並以白布包裹女嬰。

女嬰生母的男友疑似用黑色塑膠袋,裝著剛出生的女嬰,接著丟到飯店附近的廚餘桶。(圖/翻攝畫面)
女嬰生母的男友疑似用黑色塑膠袋,裝著剛出生的女嬰,接著丟到飯店附近的廚餘桶。(圖/翻攝畫面)

據悉,情侶檔不論在新加坡或台灣,2國都有司法管轄權,依新加坡刑法第3條規定,國民的境外犯罪行為視同於境內實施,得於國內接受審判與受罰,若情侶檔最終被認定是有計畫性的謀殺女嬰,恐怕將依法面臨「唯一死刑」,不過即使是非故意,也將面臨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若是女嬰意外死亡後才棄屍,新加坡刑法318條也有「秘密處置嬰兒屍體隱瞞嬰兒出生罪」,最重可處2年徒刑或罰金。而台灣《刑法》殺人罪可處死刑、無期、10年以上徒刑,若在女嬰死後棄屍,則觸犯遺棄屍體罪,可處5年以下徒刑。而台北地檢署已將全案轉為偵字案,也就是這對情侶被列為殺人罪及生母殺嬰罪被告,發布通緝。

台北地檢署對情侶發布通緝。(圖/翻攝畫面)
台北地檢署對情侶發布通緝。(圖/翻攝畫面)

(封面圖 / 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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