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冷未上門查案致女遭夫勒死 兩警僅遭小處分

布碌崙(布魯克林)包括一名華警在內的兩名警員,於2017年接到家暴報警後出警,卻因天氣寒冷未下車處理案件,因而錯失拯救一名女子的機會,使她最終被丈夫勒死家中;兩警隨後僅獲紀律處罰,只要不再犯錯就能保住工作,並在去年7月獲市警總局長希爾(Dermot Shea)解除處分;消息近期被爆出,引發市警包庇警員錯誤的質疑。

據紐約每日新聞報導,居住在皇冠高地(Crown Heights)的22歲女子托妮.韋爾斯(Tonie Wells)2017年12月22日報警稱,丈夫巴里.韋爾斯(Barry Wells)舉止怪異,希望警方上門協助;大約半小時後,其鄰居撥打第二通報警電話,表示聽見托妮.韋爾斯大喊著「他要殺了我!」

華警劉永宏(Wing Hong Lau,音譯)和搭檔賈比爾(Wael Jaber)接到報警後驅車到當事者家門外,但因當時氣溫低至華氏20多度,兩人一直沒有下車上門問話;一小時後,鄰居再次報警說,聽見兩夫婦的嬰兒在哭泣,警方再上門時,發現已被丈夫勒頸致死的韋爾斯,丈夫隨後被逮捕控罪。

劉永宏和賈比爾隨後被勒令30天無薪停職,經市警總局調查後,認定兩人未採取執法行動(failure to take police action)和未正當調查(failure to properly investigate),但並沒有因此被開除;兩人只被處以留職查看(dismissal probation),只要一年內未出錯就不會被解雇。

但日前被爆出消息,指出早在2020年7月,市警就解除了對兩人的懲罰,但一直保密;韋爾斯母親8日受訪表示,兩警犯下致命錯誤卻能安然無恙,讓她感到極度憤怒,「這樣的人怎能繼續從警?」

「作為警察,一次的工作失敗就會賠上無辜的人的性命,(兩警)應被革職。」曾是警察的布碌崙區長亞當斯(Eric Adams)對此表示,兩人是在執勤時未盡責履行職務,面對失職也沒有遭到應有懲罰,這樣的結果會給大眾傳達對市警進一步的不信任信號。

社區組織「警察改革社區聯盟」(Communities United for Police Reform)亞裔成員姜柱玄(Joo Hyun-Kang)也呼求,市警總局應作正確的事,開除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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