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中立 綠委擬修婦女保障名額條款

國內選舉設有婦女保障名額制度,越來越多女性在政壇上嶄露頭角,甚至出現部分選區僅有女性參選的狀況,有綠委基於「性別中立」原則,提案修正《地方制度法》,明定各選舉區當選結果須符合「單一性別」不得低於4分之1的比例,在不影響婦女保障的前提下,為兩性設計同等制度。

《地方制度法》第33條明定,各選舉區選出的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達4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1人;超過4人者,每增加4人增1人。

去年議員選舉,民進黨在板橋區提名4女1男,國民黨左營楠梓區提名5席皆為女生,罕見出現女多男少情況;台南市第1選區更出現應選6席,含1席婦保名額,卻因女性參選人只有1人,導致只要獲得1票就能當選的詭異現象。

民進黨立委許智傑、邱志偉共同提案,明定當選名額在4人以上時,應設性別比例當選名額;各選舉區當選的結果含性別比例當選名額,須符合「單一性別」不得低於4分之1之比例,不預設受到保障的一定是女性,即使是男性也能連帶獲保障。此案獲15名綠委連署,今日將交付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

提案指出,婦保名額激勵女性參政,2014年縣市議員的女性比例已達30.65%,此次修法是參採國際選舉體制設計「Gender quotas」(性別配額)概念,欲在不影響婦女保障的前提下,設計相對更公平的參政制度,未來較不易出現女性一票就當選,或特定選區僅有女性爭取的狀況。

有多名幕僚認為,近年各政黨從初選到提名,對爭取婦保名額都抱持「不搶白不搶」的心態,忽略候選人本身的實力,只著眼在女性上,喪失原條文精神初衷,盼能藉修法調整風氣,讓整體制度更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