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隱私侵害樣態百百種 包括「復仇式色情」

【陳沿佐 范修語 徐榮駿 台北】

性隱私侵犯案件中有一種被稱為「復仇式色情」,顧名思義就是加害者透過散布受害者的私密影像,希望藉此報復羞辱對方,這類案件早在民國80幾年就曾發生,但隨著網路科技發達類似事件更加猖獗,受害者就怕隱私被人看光光,可能羞於啟齒向人求助,只能深陷凌遲般的身心折磨難以自拔。

偷拍,私密照,影片外流這些網路上的熱門搜尋關鍵字,光聽就讓人覺得不舒服。

性隱私侵害樣態百百種,有一種被稱之為「復仇式色情」。

衛福部健保署性別平等工作小組委員 張自強:「復仇式色情,其實它就是我們一般在講未經同意散布私密影像,過去有這樣的一個新聞事件就是一個男的可能跟女朋友分手,分手之後把他之前拍的隱私的照片、影像等等上傳到網站上,那可能會造成對方有比較異於常人的一些反應,比如說情緒暴躁啦,或是可能會覺得羞愧覺得見不得人,那當然嚴重一點可能會有自傷、自殺的念頭。

復仇式色情一詞最早源自於2010年美國男子Hunter Moore因不滿女友和他分手便成立了「Is Anyone Up」網站,供人上傳與前任情人的私密影像,單純只是為了洩憤、好好修理對方,但其實類似的犯罪手法,可不是近幾年才有。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 林妙蓁:「光是民國80幾年就有很多那種拍裸照,男女朋友或是同居人之間的關係要分手,那他可能就寄她的裸照給她的親朋好友,這樣的案件,就是這樣的案例其實也是有的,當時處罰的方式是用刑法的恐嚇罪。」

這些像是Hunter Moore的加害者們,甚至還振振有詞表示「如果怕人看到,當初就不要拍啊」,但真的是這樣嗎。

模擬對話:「上次跟妳說的影片妳拍好沒啊?真的要拍喔?這樣好嗎?好啦!拍一下沒關係啦!好啦好啦!等等拍給你。」

記者 陳沿佐:「剛剛就是許多受害者經常遭遇的情形,拍一下真的沒關係嗎?」

根據婦女救援基金會的統計,這些加害者得到影像的方式大約有28%是雙方合意拍攝的,還有大概20%是被害者自拍,另外利用偷拍等方式得到影像的比例也大約有18%,我們再進一步分析差不多有48%的比例是雙方合意或是被害者自拍,用非法的方式得到影像的比例大約有34%,雖然有大約一半的比例是這些被害者有同意拍攝,不過雖然她願意拍攝,但是她並沒同意要給其他人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 林妙蓁:「看到的司法案件,其實我為什麼說它其實只是冰山一角,當男生去開口的時候,大部分女生都會處於一個比較柔順的狀態,其實她內心或許覺得這樣不好吧?所以很多女性被害者,她到後來她會沒有辦法承受這個痛苦,因為她覺得她當初她不敢強烈的拒絕,那現在這樣的後果,她們會有很強烈的自責,所以在她們的這個後面求助的過程中,我覺得她們會受到很大的阻礙,就會變成說妳要公諸於世,全世界知道妳的性生活,但是這種赤裸裸的事情,其實她對每一個人來說都是很難堪的。」

從加害者的犯案動機,可以分為幾大類,第一是在這段感情中可能曾經遭受創傷,所以透過極端的方式來復仇想要討回公道,第二是為了展現權力占得上風,覺得受害者就該聽我的,想要主宰控制對方的行為及生活,第三則是有利可得,曾經發現有加害者將私密影像上傳網站,只是為了供人下載瀏覽圖利。

但心理學家更發現擁有特定人格特質的民眾,特別容易成為加害者。

台大心理系教授 李怡青:「特別會使用這樣子手段的人呢!他相較來講是比較自戀性格的,那另外一方面,他也比較缺乏這種同理心,就是說他們比較難去理解到說他這個行為對於受害者而言或生存者而言,到底造成什麼大的影響,他可能會淡化這種行為,他就覺得我就PO幾個照片,妳就不管它就好,或者是妳不去看它就好了,妳也不會少一塊肉或什麼的。」

當面臨性隱私遭到侵害時,受害者可能出現不同的情緒反應,首先是對加害者感到憤怒,但當發現對方藏身網路之後,就算再多情緒也沒有用的時候,油然而生的,可能是羞愧、恐懼及自責,久而久之開始封閉內心,甚至連人際關係都會出問題。

衛福部健保署性別平等工作小組委員 張自強:「妳會對妳自己的自信心會受到影響,因為我可能沒有臉再出去見人,或是我對我的穿著、我的打扮都會受到影響,那當然啦有些時候因為這是男女之間的互動產生的私密的影片或照片,所以未來對兩性的關係接觸,也可能會保持距離。」

面對性隱私侵害修法保護被害人勢在必行,但陪伴及教育也同等重要。

台大心理系教授 李怡青:「協助受害者的過程當中,怎麼樣能夠找到可以支持她,她信任而且可以支持她的人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如果妳知道說錯的人不是妳,那剩下來這個事件裡面對妳來講,就是妳的隱私被別人知道,對吧?可是至少她在這個自責啊!或者是怎麼樣一再回想,我當初如果怎麼樣做的話,是不是就不會讓我自己陷於這樣的情境裡面,這個反覆的這種反芻的想法,她可以真的比較減少。」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法官 林妙蓁:「我們去加重他的刑罰,這個部分能不能達到我們希望降低這個數目的這個目的,我覺得是,我個人是覺得說,不如直接在教育中宣導,就是宣導關於妳如何使用妳的手機,關於妳性隱私的這個部分。」

司法只是最後的正義,隨著科技發達網路上的復仇式色情也日益猖獗,在人手一機的時代該如何使用科技才安全,這些學校沒教的事跟立法保護被害人一樣,同為防制性隱私侵害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