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冷戰多久算分手?網列7特徵:建議放生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情侶之間相處久了,難免會有意見不合的時候,嚴重時可能會直接吵架或冷戰,如果雙方都不願正面說清楚,可能會造成分手的結局。近日就有網友無奈問「冷戰多久算分手?」釣出網友們回應,更有人直言點出7特徵,直言「建議不要交往,通常是媽寶」。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匿名3公社」發文,似乎和另一半已經冷戰一段時間,好奇提問網友「冷戰多久就算默認分手?你們能忍多久呢?」。貼文一出,有網友幽默表示「我記憶不好,對方沒跟我聯繫我就會忘記他的容貌,甚至忘了我有男友」、「60分鐘,我就覺得已經喪偶」、「20年」、「2分鐘吧,然後下一個馬上到」、「對方想冷戰,不見得自己要加入啊,他冷戰他的,我開心我的啊」。

有人則以自身為例,「我不冷戰,直接風風火火吵到底幾個小時後就好了」、「冷戰只會讓我越想越生氣,一定要講清楚」、「我跟我老公冷戰沒辦法超過半小時,不是他來哄我,就是我嚕過去撒嬌」、「一般愛搞冷戰的,超過三天我就會放生他了…有什麼事不能好好說開要靠冷戰」。也有網友直言,「會冷戰這種建議不要交往,直接斷。因為太幼稚、情勒、沒肩膀、自私,通常媽寶,會跟你借錢、不疼妳」、「如果5天沒講一句話也沒特別不安感,基本上已經可以準備分了,你的生活有沒有這人根本沒差」。

事實上,《DailyView網路溫度計》曾根據網友說法,列出情侶之間「再生氣也不能做」10件事,包括罵對方不如前任、攻擊家人、百般挑剔及否定人格、不高興就翻舊帳 、嘲諷性能力、動不動就提分手、嫌棄對方沒錢、公開讓對方沒面子、拒絕溝通和慣性冷戰、使用肢體暴力。其中「拒絕溝通,慣性冷戰」就排名第2,點出情侶間若發生矛盾,最好的方式就是敞開心胸、攤開來解決,若一昧選擇沈默或逃避,甚至用冷暴力凍傷對方,只能讓另一半感到疏離,不利於感情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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