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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奇藝條款」上路 業者痛批管太多

台北市 / 林仙怡 翁乾晃 報導

經濟部今(3)日公告,禁止台灣業者代理或經銷中國OTT及相關商業服務,也就是愛奇藝條款正式上路,同一時間,NCC召開「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公聽會,相關業者一面倒,批評政府「管太多」。愛奇藝台灣代理商表示,政府管制對象定義不明,更不需要在法律上疊床架屋,來限制業者的生存空間。

愛奇藝台灣代理商董事長范立達說:「你不能夠說把你要管的,就納入是所謂的OTT經營,你不納管的就不叫OTT,那這樣基本上它是以偏概全的。」愛奇藝在台灣被歸類為非法經營,讓代理商相當不滿,但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在公聽會上,更讓相關業者一面倒,怒批政府管太多,LINE TV平台法務總監蔡玟瑛說:「如果主管機關,還是沒有辦法跟所有的產業業者做有效的溝通,我覺得可能大家都是在浪費時間。」

不過台灣有線寬頻業者,也擔心不合法的視聽平台會影響本土業者的生存空間,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秘書長彭淑芬說:「很多的追劇軟體,或者是說是很多的侵權機上盒,包括整個產業上中下游,都受這個侵權內容所苦。」究竟OTT專法能不能保護到本土產業,還是只為了趕走愛奇藝,主管機關NCC強調,在提交草案前會納入各界的聲音,NCC綜合規劃處簡任視察王伯珣說:「我們會把所有的意見,就是綜合研析之後,提到我們委員會去,那最後當然因為法律案,所以我們會提報到行政院。」雖然NCC強調不會強制愛奇藝下架,但必須繞到境外收看,頻寬有所限制速度恐怕有所影響,消費者權益又該如何保障,恐怕是另一個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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