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不必告知 救護員怒 疾管署:可討論

愛滋不必告知 救護員怒 疾管署:可討論

花蓮縣消防局日前函文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詢問救護愛滋病患的處置方式,疾管署回文表示救護車上的救護員並非「醫事人員」,因此愛滋病患不用告知自己有愛滋病,引爆消防救護人員的怒火。疾管署表示,可與消防單位討論修法,對救護員加以保障。(戎華儀報導)

幾個月前花連縣一名救護員手上有傷口,出任務時疑似接觸到傷患的血液,事後才得知那位傷患有愛滋病,救護員為此感到恐慌。

疾管署在回覆花蓮縣消防局的公文中表示,愛滋病患就醫時應告知醫護人員有愛滋病,但不包括到院前的緊急救護過程。消防救護人員不滿,認為會讓他們暴露在感染風險下。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消防單位若希望修法,可在「愛滋病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會」下個月的會議中討論;但他強調,仍有部分愛滋患者不知自己有愛滋病。

莊人祥:『的確是依醫療法,醫事人員裡面並沒有包括救護人員,那也不是對他們的歧視。那另外我們要特別聲明,就是說,目前愛滋的病患有兩、三成也不知道他的感染情形。』

花蓮這名救護員已經接受公費的預防性投藥。疾管署統計,民國96年以來,全國有304人在接受預防性投藥後,沒有染病。

(圖:資料照片,戎華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