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輪班11小時不保 護理師籲納但書

勞基法再修法後,醫護人員輪班間隔時間放寬在特殊情況可縮短為8小時,引發護理人員過勞疑慮。對此,護理師公會今天(23日)在立法院公聽會上表示,現行勞基法對於突發狀況已有調整措施,不該另開但書特例,以免遭資方濫用。衛福部則說,現行法規確實足以因應重大事項與突發事件,因此,衛福部不會另外提出具體但書公告事項。 「勞基法」再修法後的爭議不斷,針對護理人員輪班間隔原本須大於11小時,放寬為在特殊情況可縮短為8小時,引爆護理人員恐過勞的疑慮。 對此,護理師公會全聯會副主委邱慧洳23日在立法院「勞基法修法後對醫護人權及品質之影響」公聽會上表示,諸多研究顯示,護理人員需有充分休息才能確保醫護品質,護理人員輪班至少需有11小時休息時間,且現行勞基法第32條與第40條已有針對突發狀況設有彈性調整措施,不需要再另外開立特殊情況的但書,以免造到濫用。她說:『(原音)我們也希望主管機關善盡把關權責,因為我們很害怕一旦放寬,護理人員被納入(但書)的話,雇主會濫用,主管機關沒把關的話,會造成血汗護理會更加嚴重。重申一點,我們認為11小時的保障我們可以接受,如果可以的話,請聽我們基層護理人員的心聲,不要納進34條的但書裡面。』 對此,衛福部醫事司簡任技正劉越萍則說,現行勞基法規定確實足以因應重大事項與突發事件,因此,衛福部對於34條第二項的但書規定不會提出具體的但書公告事項。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也說,法條是把空間留出來,衛福部若評估的結果是不需要但書這一塊,勞動部也就不需要進行此部分的第二階段評估,另外,也會把34條等例外情況盡快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