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數位中介法》管制言論自由 律師籲政府三思:一旦通過將腥風血雨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內容遭質疑是管制網路言論自由,律師陳宇安認為問題重重,貿然上路後果不堪設想。(本刊資料照)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內容遭質疑是管制網路言論自由,律師陳宇安認為問題重重,貿然上路後果不堪設想。(本刊資料照)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日前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數位中介法)草案,藉此打擊假訊息、認知作戰,卻引起一面倒的反彈,挨批根本是全面限制言論自由,不只所有網路平台業者質疑,網友們更在公共政策平台發起聯署,目前反對率高達99%。對此,「巴毛律師」陳宇安今(19日)也在臉書粉專表達看法,點出中介法草案的問題,呼籲政府審慎評估,不能貿然上路,否則「一旦通過真的又是腥風血雨!」

巴毛律師認為,中介法草案中所謂「資訊限制令」是最有疑慮的地方,草案第18條規定「如果主管機關認為平台上面的資訊為謠言或不實資訊,且違反法律規定者,可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法院專責窗口必須在48小時之內做出裁定。在法院下裁定前,如果機關若認定為不實且違法訊息,可以要求業者對特定訊息加註警告標誌。」

雖然限制令規定要通過法官審查,不是直接由主管機關決定,但巴毛律師質疑,草案法條內容根本沒考量到實際法院量能已經緊繃,又要求48小時以內就要做出裁定,直言「這麼短的時間以內,法官是否能做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審查,做出正確裁定,這個裁定品質我個人很存疑。」

其次,資訊限制令在法院裁定前,主管機關卻有權限針對他們認為謠言或不實訊息,且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直接加註警示,最高可以執行30天。巴毛律師認為問題不小,表示加註警語乍聽之下似乎無關痛癢,卻會對特定言論產生標籤化的負面效果,「你看到一個訊息被下假消息警語,是不是多少會對內容有點存疑?」

如同司改會常務董事林俊宏律師舉出的例子,若選舉期間,主管機關在短時間內大量進行暫時加註警示的行政處分,且執行期間長達30日,依舊會對網路言論自由產生極大干預。巴毛律師認為,問題癥結點在於「主管機關有權限可以直接這麼做」,試想若涉及選舉,執政黨的主管機關把對自己不利的資訊先大量加註警語,難道沒有影響言論自由嗎?又或是投票前一天把對手陣營的言論全下警語,不僅48小時內根本來不及反駁,票也早就投完了。

「我認為草案這些做法間接管制人民的言論自由」,巴毛律師表示,資訊戰的時代兵貴神速,假訊息的散播很快,但中介法這樣加註的影響力也很快,不可不慎,更不用提草案內容還授權行政機關可以透過行政處分調取人民的資料,明顯涉及人民個資隱私,令她十分擔憂,呼籲政府三思,別讓中介法貿然上路,「這個草案問題真的非常多,一旦通過真的又是腥風血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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