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女老師勇敢舉報狼師、卻被同事批「造業」!她20年來看遍校園亂象:為何做對的事這麼難?

「她發現孩子體育課結束會特別晚回來,就找跟孩子關係很好的老師問,發現孩子被體育老師留下性侵,她通報、學校也調查……那女老師那時大肚子,後來她同事說:『做這種事,不怕傷到肚子裡的小孩?』我想,天啊,為什麼在學校裡要做對的事這麼困難?」

在學校裡要做「對的事」有多難?現任人本教育基金會校安中心主任的張萍20年來奔走全台各地,在校園性侵案就看遍各種亂象,每一件都是累積數人、長達數年才爆發,校方同事也選擇包庇加害人──有小學六年級女孩被老師性侵多年、怕學妹受害而站出來舉發老師,卻被指責「害老師沒工作」;有懷孕女老師驚覺性侵事件後舉報狼師,卻被同事問:「不怕傷到肚子裡的小孩嗎?」

「這模式屢見不鮮、不只在這學校,我們處理那麼多師對生性侵案,很多老師一律以同事工作保障為優先……」即便查證屬實犯案老師也不一定會被解聘、甚至有校長在公聽會向教育部陳情要給解聘老師「輔導就業」,彷彿老師工作權永遠大於孩子的安全,當這般心態成為常態,便造就對孩子來說最危險的校園、性侵事件不斷發生的根源之一。

「揭弊人會成為校譽破壞者、受害人會成為麻煩製造者」小六女生勇敢舉發老師竟遭排擠:妳害老師沒工作

2013年起,澳洲政府成立皇家調查委員會、針對學校與不同機構發生的兒童性侵進行全面調查,此調查歷時5年、發現超過1萬7千名童年性侵受害者、其中6875人願意談受害經歷;2020年起,在台灣長期關注校園議題之人本教育基金會也陸續於網站刊出澳洲調查相關文章,由《蝴蝶朵朵》繪者徐思寧、陳潔皓共同研究整理與執筆,並於「人本教育札記」網路廣播節目邀請專家一起以澳洲經驗借鏡台灣。

「所有孩子都要上學、家長也都以為校園是安全的地方,但實際上,校園並不如我們想像得那麼安全……」有20年處理校園性侵案經驗的張萍,在廣播一開始就這樣嘆息。廣播主持人、人本執行長馮喬蘭引澳洲調查指出,該調查超過1萬7千名受害案件有31.8%發生在校園、30.1%加害人是老師,學校理應是安全的地方,經調查列出危險因素卻高達11項,包括校園文化、兒童權利被減弱、未告知校園性侵事件發生、申訴與調查未妥善處理與檢討改進等面向。

韓劇《熔爐》劇照。
韓劇《熔爐》劇照。

如同韓國真實事件改編電影《熔爐》,累積多名受害者才爆發的校園性侵案,在台灣是常態(資料照,取自電影《熔爐》劇照)

就張萍20年經驗來看,這些危險因素不只澳洲有,在台灣也一樣,最常見的校園文化之一就是「維護加害人」。以2008年爆發之花蓮某國小田姓教師性侵多名女學生案來說,一個長期受到老師侵害的小六女學生意識到自己快畢業了、老師正在鎖定下個學妹,她為了救學妹寫紙條給校長陳情,但在舉發前其實已有老師兩度發現女學生被田師一起鎖在器材室。

更糟糕的是,調查小組查下去才發現原來校方6年前就知道田師性侵孩子,「但學校知情未通報,導致後來6年孩子像接力棒、一個畢業一個接著受害,後來有4個出來,我們懷疑黑數不只這樣……」直到女學生寫紙條揭發此事、學校不得不調查,田師才因為犯行嚴重、受害多人而被解聘──這時,救更多學妹免於受害的女學生竟成了校園問題人物,很多人指責她「害老師沒工作」、同情那老師還要養小孩。

張萍過去也碰過多次是學生被性侵、校方不通報,校方作法是捧著水果禮盒帶老師去案家或談和解、或指責「一定是你女兒有問題才發生」,逼迫家長不提告、事件船過水無痕、之後又有學生傷害。甚至,張萍也處理過一個學生性侵學生的案件,校長建議竟是:「叫他們兩個結婚──這樣他們就不用通報不用懲處,把性侵當喜事來辦。」

「揭弊人會成為校譽破壞者、受害人會成為麻煩製造者。」這是張萍常看到的狀況。因揭弊而變成罪人的不只學生還包括老師,張萍回憶,在台南某特教學校性侵案,一些長期受害的孩子出面揭發就被老師視為「製造困擾」,還有個手語很好的老師很受學生信任、積極配合調查,在他努力揭露下案件如滾雪球般從十幾件、幾十件變成100多件,那老師後來就被同事秋後算帳:「你幹嘛那麼認真?我們都很丟臉、出去都不敢說自己是這學校的老師!」

另一案例是資源班懷孕女老師發現孩子體育課結束後總會特別晚回來、查過發現孩子被體育老師留下來性侵,女老師後來向學校通報、調查屬實校方也不處置、直到人本拉布條抗議校方才解聘體育老師;整個事件過後,女老師竟被同事問:「做這種事,不怕傷到肚子裡的小孩?」

女老師明明是保護學生,卻因為讓另個同事沒工作被視為「造業」,張萍說這很常見、並非個案。馮喬蘭則說,女老師的同事雖然不是性侵小孩的人,但他是維護加害人、助長校園性侵事件,「他沒發現自己就是共犯的一環。」

20年看盡替狼師脫罪、辯解手法!小學生被老師嘴對嘴餵糖,教育局長竟說是「把學生當女兒疼」

「包庇」往往是校園性侵案如滾雪球般一件接一件的主因,馮喬蘭也說,澳洲調查結果指出:保護學校教職員文化,會使性侵事件被隱匿、不處理,當校方領導階層與教職員有綿密關係與凝聚力,會讓教職員就算目睹性侵也不行動、行動也無法保護兒童,「他不是思考怎麼保護小孩,是思考怎麼保護同事。」

學校包庇狼師手法太多,張萍處理過的屏東狼師案就是一種典型。那老師因為猥褻學生在7年來就換過4所學校、時常用嘴對嘴餵女學生吃糖,第3所學校主任曾打電話向前一所學校抱怨「你怎麼沒早點讓我知道老師有狀況」,沒想到校長回:「早點讓你知道,你就不會收他了。」

後來第3所學校作法是讓學生都不去科任教室、留在原教室上課,至少班導師還會坐在後面看,但還是很多孩子討厭上他的課,「他會抱小孩、讓孩子很不舒服,後面老師也不處理,變成有女生上他課會跑去坐最後一排……後來跟主任談,學校說就讓他教中年級,因為高年級討厭他,校方以為中年級不會討厭、會覺得被老師抱是榮譽,我覺得這很奇怪,你調查不就好了?

教室 考試(圖/naosuke ii@flickr)https://www.flickr.com/photos/ogwrnsk/5020082786/
教室 考試(圖/naosuke ii@flickr)https://www.flickr.com/photos/ogwrnsk/5020082786/

老師因為猥褻學生在7年來就換過4所學校、時常用嘴對嘴餵女學生吃糖,有些女學生為了躲老師上他課就躲到最後一排,校方作法竟是讓老師改教中年級就好、以為只有高年級討厭他(示意圖/naosuke ii@flickr

更讓張萍瞠目結舌的是,當她殺去找教育局長談,局長竟說:「那老師結婚很久都沒生小孩,他是把學生當女兒疼了。」張萍當場怒嗆:「如果是你女兒,要不要被他抱、被他親、被他嘴對嘴餵糖?」

這事件後來即便調查屬實學校仍不想解聘老師、讓老師請一年假,一年後張萍又去追,校方說老師沒回來、不知道他現況,後來張萍查介聘名單有個同姓不同名的老師轉到恆春學校,她心中警鈴大作、打去質問,才證實那老師是改名後轉校, 7年換4個學校,從鳳山、屏北到恆春半島。

馮喬蘭引澳洲調查,指出包庇文化背後心態:只要是進到教育體系,不管是哪個人怎樣的人當成我們的人,我們是同一攤、不能掉一個,學生就不是跟老師同一攤的。張萍嘆:「他們完全忘了,如果沒這些孩子,他們哪來飯吃、哪來工作機會?但他們完全無視孩子感受跟存在……」

唯一會讓學校正視性侵案件的契機,是「見光死」。張萍回憶,曾有南部某特教學校發生性侵案,學校老師午休時間猥褻學生、被同學用手機拍下、之後女學生出現自殘行為,校方作法卻只有讓老師請假、不去追究;但那時正好人本跑去別的學校抗議沒解聘狼師、拉布條上了新聞版面,同事打電話給特教學校說「如果還不解聘,我們要去你學校拉布條」,特教學校才終於解聘狼師。

「沒有外來壓力他們不會做,他們就怕『見光死』……」即便如此,後來人本開《教師法》狼師條款公聽會,那校長出席竟也說是女學生自己貼上老師的、還替狼師求情「他上有高堂老母下有孩子,教育部要不要幫忙輔導就業」。

對這些辯解,馮喬蘭一直很困惑:「他們心裡真的不會有一點難受嗎?還是這些過程讓他們麻痺自己,說服自己說是女生自己貼上來、老師把持不住被仙人跳?他們只是覺得老師不夠『柳下惠』,好像這是每個人都遇到的挑戰──嗯,再講下去我們可能會講不好聽的話了。」

誠如張萍所說,改變包庇文化的契機往往是外界壓力。2008年花蓮校園性侵案、小六女生遞紙條舉發老師救學妹之後,人本深知是因為學校長期不通報才讓更多學生受害,便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破天荒彈劾現任校長與主任3人,全台校園氛圍也開始變了:「這案子在所有校園引起很大恐慌,過去就算不通報也不會被知道、吃案被知道也只罰鍰幾千塊,但現在不通報可能被彈劾,這案件導致全國校園性侵通報大增、翻上好幾倍……」

「隱匿與知情不報的,你必須意識到你就是共犯,不是無辜的人…」

對於隱匿性侵的教職員,張萍提醒:「隱匿與知情不報的,你必須意識到你就是共犯,不是無辜的人。」馮喬蘭也引澳洲研究提醒,性侵案件跟校方也有關係、校方有責任預防其發生──就瑞士學者提出的「乳酪模型」,在校園系統裡其實每個環節、每一層都有機會避免性侵案持續發生,有通報就有處理,能讓學生好好表達、法規清楚也能避免下次事件再發生,但如果一層接一層有疏漏,就會造成新的受害者不斷出現。

該如何處理狼師問題,馮喬蘭坦言不能每次都是校長老師不通報、每次人本跑去拉布條還要監察院彈劾,法律修正也是必要的。就人本推動10多年的修法,張萍說,第一改變是教師介聘辦法的修正──過去學校長期「以鄰為壑」、老師發生性侵案就調去另間學校,但後來人本請教育部修法,就讓涉案老師必須留在原校、調查確定清白才可以繼續任教,「就是逼原來學校一定要把事情處理徹底,避免狼師到處流竄。」

(圖/jim@flickr)
(圖/jim@flickr)

過去學校長期「以鄰為壑」、老師發生性侵案就調去另間學校,但後來教育部修法,就讓涉案老師必須留在原校、調查確定清白才可以繼續任教,避免狼師到處流竄(示意圖,取自jim@flickr

張萍說,人本也推動狼師必須停聘接受調查,否則當受害人舉發後老師還出現在學校,受害人面臨壓力難以想像;此外,狼師時常被處分停聘兩年、不用上班還可以領半薪,甚至一兩個月的性侵調查結束後就算性侵屬實也不解聘、領半薪到飽,這點人本也要求改進,不讓加害人領薪水這種狀況成為常態。

此外,過去教育部沒有「不適任教師資料庫」,人本也要求設立、避免一些學校把被解聘的不適任老師又聘回來。這想法也引起許多團體關注,張萍記得當時公聽會就有社福團體擔憂資料庫僅限教育體系、要是遭解聘狼師跑去社福團體怎麼辦?事實上張萍也碰過一個狼師解聘後跑去當育幼院院長,後來人本也因此要求修法,終於在2019年以後衛福部與教育部互通、避免兩邊有性侵紀錄者流竄。

2009年,人本更促成《教師法》首度修法「狼師條款」,讓犯下性侵屬實的老師可以直接被解聘、不需透過教評會決議。有些老師會覺得這是架空教評會權力,但馮喬蘭說,過去人本處理性侵案經驗就有太多不處理不通報、已通報調查屬實卻還不解聘,就連去舉發同事的老師也會被覺得「你怎麼可以這樣做」,這般文化下,教評會怎麼實現真正的正義呢?「當教評會不能保護兒童,我們就必須修法……我當時也覺得很羞愧,為什麼要解聘一個老師還要修個法?」馮喬蘭說。

修法也包括《性別平等教育法》36條,若學校教職員發現性侵事件未依法在24小時內通報、或偽造湮滅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證據,也可以處以罰鍰、遏止校園包庇文化持續;此外,人本也積極協助受害學生提國賠,畢竟孩子受害不單是狼師的問題、很多判決都指出行政管理有疏失,校方也有一份責任。

「我們除了修法希望有更多系統性檢視,這些法都是在『補破洞』,很多時候都有相關人員的敏感性不足、意識不足造成性侵事件發生……這不是挑毛病的過程,是我們重建校園應有文化的過程。」馮喬蘭最後如此總結修法工作,而張萍也提醒:「所有工作都需要大家一起去努力,不默許任何不義的事情發生。」這20年來,張萍很清楚「沉默」是校園性侵最大元凶,一個性侵案件的結束也不會只有解聘狼師就結束,要避免下個悲劇發生的關鍵,仍是不再沉默。

了解更多校園性侵真實面,請參考人本教育基金會專欄與廣播「萬千視野,照見兒童性侵」(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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