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到的..." 西門町爆人肉占車位爭執報警

台北市 / 劉俊男 蕭羽秀 報導

西門町鬧區,車位不好找,遇上有空位卻被人肉占位更氣人,昨(1)日下午就有民眾因此發生爭執,雙方一度僵持不下,誰也不讓誰,警方到場調解也特別提醒,不管是以人占車位,或是用花盆、三角椎等都是違法行為,最高可開罰2400元,千萬別因小失大。

好不容易找到停車位,卻突然冒出一名女子人肉占車,雙方皆說我先到,男子不滿停車格被人肉占位立刻報警,但女子也立即拿起手機叫車子趕快開過來,兩人發生口角警方趕到後雙方還在為誰先誰到爭論不休。事情發生在昨日下午台北西門町的貴陽街,邱姓女子找到車位後卻站在車格內,被任姓駕駛認為是用肉身霸占車位不合理,雙方皆不願讓步。

龍山所副所長馬秋揚說:「停放停車格應以先來後到,勿以人身或物品占位。」幸好後來正好有別的車位空出來,才讓雙方停止爭論,警方也提醒要是以人占車位,會被依法開罰500元,用路障、盆栽、三角錐等霸占,最高也會被開罰1200至2400元,千萬別為了一時搶快因小失大反而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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