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喝!|汐止警逮酒駕連罰同行友人

圖片說明:酒駕雙載竟還未戴口罩、安全帽  汐止警逮騎士並連坐開罰後座酒友。(記者吳萍翻攝)
圖片說明:酒駕雙載竟還未戴口罩、安全帽 汐止警逮騎士並連坐開罰後座酒友。(記者吳萍翻攝)

【警政時報 戴昱弘/新北報導】

止分局烘內派出所員警於日前深夜2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在汐止區祥雲街見一機車騎士車身搖晃,騎士與附載乘客均未戴安全帽及口罩,且駕駛人與警方會車時神色異常慌張,員警遂立即回頭攔檢。

駕駛周姓男子(52年次)於員警主動上前關切詢問有無飲酒時,均多次駁稱「沒喝」,單純要載朋友李男(56年次)回家,雖他臉部未潮紅也無明顯酒味,但員警發現他步伐不穩,顯有飲酒後的跡象,對其以酒精檢知器測得有酒精反應,周男始改口坦承駕車前有喝一杯威士忌,不過意識還清醒,經酒精濃度檢測值高達0.91mg/l。

周男於檢測後還辯稱是酒測器有問題,又稱警方未提供漱口要求重測,惟員警於攔查時已提供杯水漱口,均符合標準程序,全案警詢後依公共危險案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另後方乘客李男沒有勸導駕駛不要酒後開車,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告發。

汐止分局烘內派出所所長張家逞提醒,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於111年3月31日起施行,酒駕或拒測再犯的期限由5年延長為10年,只要10年內第2次累犯,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另外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也將處6,000元以上至1萬5,000元以下罰鍰,請民眾千萬別抱存僥倖心態。

原始新聞來源 我沒喝!|汐止警逮酒駕連罰同行友人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