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變裝、我偽裝、我得獎
每年春天,周遭一群寫作朋友有著共同焦慮,面對五月開始、即將慢慢截稿的文學大獎比賽,個個摩拳擦掌,個個沒把握。比如教育部文學獎、時報與林榮三文學獎、以及地方縣市徵文等,朋友們交換資訊,氣度良好,都忘了他們即將是文學擂台上的「對手」。
聊的時間如果夠長,蜜蜂窩早晚會被捅到,他們問我,為什麼有些人老是得獎啊?初始語氣欽羨,熟記的人把得獎名單唸啊唸,加上谷哥大神協助,驚訝發現得獎者名單雷同,尤其在縣市比賽上。
得獎者有多少位爸爸、媽媽,已是徵文軼事,不再贅述了,朋友們從欽羨轉而憤怒,「他們怎麼可以這樣?」
這樣?是哪樣?就是一直得獎啊?
他們都看著我。我環伺周遭,餐館、高粱酒瓶、吃了一半的黃魚、兩小碟花生,我倒了一杯酒,「你們不要怨恨啊,他們真的很用功。」
有一年我擔任澎湖天人菊散文獎評審,其中一篇把小時候在哪裡跌倒、被哪位長者幫忙,在甚麼路口、甚麼醫院治療說得明明白白,在我心中這是一位念舊的人,才能記得那些受過的恩惠,熱血上衝,評選為我的第一名,也果真獲得首獎,然而名單揭曉,戶籍中台灣,從未久居澎湖。
又有一回,金門浯島文學頒獎,我都想好致詞大綱了,金門的海終於不再是禁閉,來自馬來西亞的學生就讀金門大學,與當地漁夫結為好友,金門島的海洋性格終於解放,文字為船,駛得又穩又遠。留意到一位眼熟朋友也在會場,問他為什麼從台北來金門,「來領獎啊……」問他寫什麼,他報出篇名,正是讓我非常感動、打算當作致詞主題的那篇。
我臨時撤換致詞內容,於是這一回,我的說話不知所云。
隔年,還是在金門浯島文學獎頒獎現場,昇恆昌大飯店席開多桌,沒有一位得獎者缺席,因為一年前頒獎典禮上,我太生氣了,除了選了「不真」的散文以外,得獎者十多位,出席者三、五人,司儀唱名時都要補充,「對不起,得獎者不克前來,請文化局同仁代領」,同仁上台還得和顏歡笑,頒獎者也是含笑道賀。
結束後會場,文化局同仁還要幫沒有出席的得獎者打包書籍、獎盃,詢問匯款資料匯去款項,而金門文化局不只是提供獎金,且贊助機票、住宿。文學獎的主角是得獎者無疑,但甚麼時候起,得獎者變得這麼大,得集眾人之力服侍?於是第二年金門浯島徵文多了一個條款「無故缺席頒獎典禮者,得扣銷獎金」。
我發現離題了,因為難得動氣,朋友們金金看,彷彿至此才知道我也是會生氣的。
「他們真的很用功」,我想起話題源頭了,要把澎湖、金門、彰化、屏東、嘉義等,寫得如此生動,人家也是下足功夫,做好資料收集、民俗研究、產業分析,至於是否完成實質田調,便不可考了。於是他們在紙本上,當了一回金門人、澎湖人,很可能下一年度,當起宜蘭人、南投人,寫作的初心,成為一本流浪戶口名簿。
至於「他們怎麼可以這樣」,我補充說,人家主辦單位也煞費苦心,首獎三年內不得投稿同一個類型,有些還限定隔年,朋友不服氣,給我看他的手機頁面,「還是同一個人啊?」我說他看錯了,「哪裡有錯,名字一模一樣?」我放大螢幕,一個散文、一個小說,「看吧,他們非常用功哪……」
用功,是寫作必備基本功,只是不問個人精神追求,只問獎金收成,「如果啊如果……」我不禁感嘆,「如果他們可以兩者兼顧,該有多好?」
聚會結束,可是,我常帶回一些細紋,夜深時成為波濤。文學獎經常成為「公事公辦」,用完預算就是新的年度了,所以有一年收到國家藝術基金會邀請,談我二O一六年出版的小說《孿生》,感到震驚,因為事隔多年,帶領閱讀的員林高中曾昭榕老師、也是作家,指導學生研讀與拍攝短片,讓徵選獲獎的小說,不只是「年度作業」。文學獎必須有後續,才不辜負作者與主辦單位心血。
而文學獎常勝軍總是那幾位,我大膽指出「匿名規則」也算是元凶。匿名本來為了公平性,但也讓志在得獎者易於變裝、偽裝,某次評審,一位大老力捧某作品,有評審眼尖,指出可能是某某作品,大老不服,「如果是,我的頭砍下給你當枕頭……」揭曉後,果然真是那位某某。所以文學獎並非小事哪,都差點出人命了。
徵文比賽公開名字,有何不可?台北文學年金、國藝會補助,不也都是公開姓名,公開,難道就會影響評審團的決斷嗎?或許會影響的,便只是那本流浪的、族繁不及備載的戶口名簿;也該是時候歸檔了,換上真金不換的身分證。 (本文與《文訊》12月號專題同步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