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車呢 唯一代步工具遭竊 中二警速緝繳還

圖說:<a class="link " href="https://tw.news.yahoo.com/tag/臺北市中正第二分局" data-i13n="sec:content-canvas;subsec:anchor_text;elm:context_link" data-ylk="slk:臺北市中正第二分局;sec:content-canvas;subsec:anchor_text;elm:context_link;itc:0">臺北市中正第二分局</a>南海路派出所警員黃奕淳。
圖說:臺北市中正第二分局南海路派出所警員黃奕淳。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中正第二分局南海路派出所日前接獲一民眾報案,稱其停放於家門口之自行車原地憑空消失。警員黃奕淳獲報後,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發現於同日上午,一名男子於該自行車旁左顧右盼後,即將未上鎖之自行車騎走,一路騎離原地往北方向離去,致車主一時之間失去重要代步工具而氣憤不已。

經警方比對分析犯嫌行向、特徵,掌握其地緣關係,並鎖定犯嫌身分,於3日後在茫茫人海中將犯嫌緝獲到案,王姓竊嫌辯稱因自行車「破風」,故換乘路邊他人遺棄之自行車,全案詢後依刑法竊盜罪嫌移送法辦。報案人領回失竊之自行車後,非常感謝警方效率,表示因老婆中風,渠為唯一經濟來源,平日依靠該車代步,若無警方協助,後果不堪設想。

中正第二分局呼籲,自行車為大眾常用通勤工具,停放在外應置於可掌握監控之下,且切記將自行車上鎖,以防有心人士覬覦。如車輛遺失,可立即撥打110報案電話,警方將立即到場協尋車輛;另提醒民眾勿貪圖一時方便而擅自騎走他人自行車,可能觸犯刑法竊盜罪,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