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癮治療 缺錢缺人缺配套

中國時報【羅浚濱╱竹市報導】 法務部要求各地檢署對毒品案件提高緩起訴比例,讓吸毒者接受戒癮治療,新竹檢方指出以往可運用緩起訴金協助戒毒者,去年緩起訴金上繳國庫後,沒錢又沒人,再加醫療院所配合度不高,戒癮治療的成效很低。 主任檢察官林?文指出,新竹地檢每年的緩起訴金約有8000萬到1億元,新竹縣市2006年成立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後,每年約補助500萬元辦理防毒計畫,戒治海洛英者服用美沙酮等戒毒措施,都以緩起訴金支付。 當時緩起訴金是檢方自行運用,花在戒癮治療可用大手筆來形容,緩起訴比例達20%,但實行2、3年發現再犯率很高,成效不是很好,也降低緩起訴。 中央去年要各地檢署緩起訴金一半上繳國庫,一半編列預算執行,新竹檢方大部分補助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基金會,原由中央編列犯罪被害補償金,也變由緩起訴金支應,使補助新竹縣市毒品防制中心的經費僅剩19萬元。 「衛福部業務,法務部在做,也很奇怪!」有林?文說,檢方把戒毒者當病人,但衛福部認是犯人,戒癮治療在醫院,更須要社工協助,醫院不配合,檢方也管不著,目前新竹縣市各有一家醫院有戒癮治療,全要自費。 林?文舉一名緩起訴戒毒者的例子,該人每天上班朝九晚五,下班都趕6點前到醫院服用美沙酮,一例一休後,戒毒門診下午3時就結束,跑來找她問該怎麼辦? 新竹地檢去年毒品緩起訴有64人,法務部要求提比例後,今年到8月為止有258人,因緩起訴2年期間再犯率高,檢察官都不願接辦,全分給4名主任檢察官,個個一個頭兩個大。 中央提高毒品案緩起訴比例,目的在增加戒毒防治成效,沒錢沒人更沒有完整配套措施,實難以提升戒癮治療成效,有主任檢察官說,只要緩起訴期間再犯,不囉嗦直接抓去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