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永輝:非人頭交易TBC海外股權案

台灣數位匯流網記者吳易芸/台北報導

針對荷蘭商TBC Holdings B.V.及Harvest Cable Holdings B.V.申請變更境外投資架構一案,受讓方大大數位匯流董事長戴永輝今天(7日)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說明並聲明,自己不是「某有線電視MSO(凱擘)」人頭,交易後也不會有私人資金往來,否則此交易案可撤銷,同時強調資金來源是個人信用與資產與銀行借貸,與某MSO(凱擘)絕對沒有關係。

今天包括轉讓方呂芳銘、受讓方戴永輝,以及代表申請人TBC Holdings B.V.的AMPL執行長畢格里都到NCC陳述意見,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今天委員會主要關心資金來源,根據業管處分析,大大數位寬頻上游大無畏全控持有大豐39.1%股份,以此跟國泰世華銀行質押,5年有12億的授信,許可案通過後,大大數位匯流現金增資由大無畏全數認購大大數位匯流的發行股,這樣就可以獲得12億元,資金來源相當清楚。

翁柏宗指出,針對受讓方用3500萬美金去受讓APTT65%股份,NCC也有請財經專家進行分析,鑑定人認為,大無畏全控取得授信並獲得大豐39.1%股份,大豐有線稅後盈餘是5.1億,加上交易後TBC四家有線電視系統,以及65%稅後盈餘,5年內可以償還這12億元,可行性極高。

另外,NCC表示,有委員希望TBC上層股東APTT在海外可以下市,特地從新加坡前來說明的申請人畢格里表示,下市要找到合法買家,並向APTT股東提出合理的價格,這是不可控的部分,另外也要有75%到90%的股東同意條件,股權變更也要經過新加坡法規的核准,是否要下市不在管理公司的控制範圍。對此戴永輝也表示,他是內部人,是APTT最大的股東,個人不宜發表看法,會涉及相關法律問題,影響股市。

今天也有委員提出戴永輝為何不以大豐的名義申請?翁柏宗轉述戴永輝說法表示,大豐是公開上市公司,怕有人惡意操弄造成違反黨政軍條款的疑慮。

對於呂芳銘在此交易案中保留剩下的35%股權的想法,呂芳銘今天表示,戴永輝在有線電視有25年的實務經驗,未來是資料與智慧經濟的時代,這部分他個人有ICT多領域協同能力,兩人的結合可以得到最好的發揮。

翁柏宗表示,今天委員與關係人交換意見並補充具體還款計畫、如何降低負債比、以及建議公平的上下架機制,並沒有進入實質的討論。

另外,針對本月2日發生花蓮太魯閣號火車出軌意外,許多媒體未經事實查證就進行相關報導,造成受害人二度傷害,對此,翁柏宗表示,目前有收到6、7件申訴案,NCC會調出帶子進行後續處理,並送諮詢委員會進行討論,他強調,電視台播送重大事件有一定的自律規範,衛廣法27條也規定媒體製播時要查證事實並平衡報導,避免造成當事人二次傷害,並已要求媒體本著獨立自主的精神做好查證工作。

圖片來源:翻拍自NCC記者會、TDC NEWS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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