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怪象! 民眾:設籍仍列「非自住」增6倍
房屋稅2.0上路,民眾最近陸續收到繳費單,但有人明明是自住宅也早就遷入戶籍,卻還是被算成「非自住稅率」2.6%,去年只繳1千多元,今年卻增加至7000多讓他很傻眼。會計師說,房屋稅遷入戶口,就應該算自住,若真的算錯,要到地方稅捐稽徵處申訴。細看2.0新制,主要還是調升非自住宅,也就是所謂的「囤房稅」。像是空屋、待銷售房屋最高稅率就被提高到4.8%。
記者曹佼人:「房屋稅2.0上路了但有民眾收到稅單之後,覺得非常的那悶,明明就是自住去年只繳1000多塊,今年卻要繳7000多元。」
稅單攤開來,稅率是2.6%要繳7181元,讓她很困惑,為何會被列為「非自住」,難道有設籍=自住已經不適用嗎,也有特殊個案說,自己3/18辦理入戶籍,一併申申請自住,稅務局解釋因為剛好卡在,3/20截止申請自住前辦理,案件量過多導致此疏忽,會再重新寄出新的繳款單,當然有非自住的稅率從1.2%升到3.2%也在哀號,但如果真的被算錯怎麼辦?會計師說,申請自住主要是繳地價稅時使用,房屋稅遷入戶口就應該算自住宅,若有問題也可以申訴。
會計師林建邦:「沒有更新到或者是資料可能是錯誤,那我們就可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去當地政府的一個稅捐稽徵處。」
本來是自住2.0後可能被列為非自住的,5大原因可能有未辦理個人不動產總歸戶,載來是房屋設營業登記或營業使用,第三是作為工作室、事務所,第四是戶籍借掛他人,第五則是.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名下另有一處自用房屋,細看2.0新制,自住必須要是配偶未成年子女,全國共3戶以下同樣是課徵1.2%,單1戶現值一定金額反而調降至1%,非自住從最高3.6%增加到4.8%,出租或既成房屋比原本最高3.6%降到2.4%,建商、待銷售房屋也提升稅率。
房仲徐佳馨:「今年第一次實行,很多人收到房屋稅單,就會非常有感。」
會計師林建邦:「住家型其實沒有不但沒有調升,反而是調降的狀態,增高通常大概會是因為地段率被調高了。」
2.0上路縣市政府要自訂稅率,大多按照財政部基準,但今年有3個縣市不同,台南市、連江縣部分較寬鬆,新竹縣出租或繼承共有稅率是1.6%高0.1%,基隆市明年的稅單,非住家非營業空置未使用從2%提高到2.5%,各縣市略有不同也要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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