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風險新制明年上路 放款能量再增2.19兆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房貸授信風險計算將採行新制,金管會公布試算結果,其中30家國銀的平均「資本適足率」從目前14.03%提高到15.1%,增加1.07個百分點,使得未來國銀可新增2.19兆元放款量能。

據瞭解,新制主要是符合「巴塞爾資本協定三(Basel III)」規定,對於「以住宅用不動產為擔保之曝險」,採取風險權數LTV(貸款成數)計算,而台灣國際接軌後,這項新制將於明(2021)年6月起採行。

金管會表示,現行國銀計算資本適足率時的房貸風險權數是採簡單法,也就是自用不動產風險權數35%、非自用風險權數75%、商用不動產風險權數100%。而改採用新規定LTV法後,可依不動產類別,是否符合6項標準來區分合格、非合格不動產的曝險,以及考量還款來源,分收益型與非收益型,依貸款占鑑估價值比率來計算風險權數,比現行單一風險權數更有風險敏感性。

若依今(2020)年6月底國銀的資本適足率來進行試算,用LTV法可讓多數銀行資本適足率上升,但因為僅是試算,所以條件設定較為簡化。例如假設不動產曝險都是合格資產,且商用不動產都是收益型等,未來實際採用LTV法時,條件比試算來得更複雜,實際數字將與試算不同。

由於目前36家國銀中,有5家表明新規定上路後仍會採現行舊規定,31家採LTV法,因此實際試算為31家銀行。從試算結果來看,全體銀行資本適足率增加1.07個百分點,其中30家上升、1家下降;且有6家資本適足率增加2個百分點以上,增加最多的1家上升2.5個百分點。

金管會指出,現階段36家國銀在試算前可承作的風險性資產為31兆元,新規定上路後,在維持現有的14.03%資本適足率,全體銀行可承作的放款等風險性資產,將可再增加2.19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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