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付費保固 恐踩紅線

工商時報【魏喬怡╱台北報導】 5大電信業者提供手機、平板電腦的保固維修專案,恐遭移送?行政院消保處月中召集NCC、金管會保險局及五大電信業者,要求兩周內釐清電信業者銷售手機及平板電腦時,提供消費者加費參與保固維修專案,算不算行銷保單、違反保險法,還是須制訂定型化契約納管。不過,此舉引起電信業者及保險者反彈。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近年電信消費爭議有逐漸增加趨勢,除了傳統消費爭議,最近新增手機及平板保固維修的爭議,電信業者在銷售新手機、平板時,鼓吹消費者負擔一定金額的年費或月費,若智慧型裝置發生一定事故,即可免費維修或更換新的手機、平板,內容似乎與保險相似。 由於保險法規定非保險業者不得經營保險業務,違反者有刑責。保險局在會中表示,過去曾有業者銷售汽車防盜器附加汽車失竊險,遭到移送並判刑,保險局無法定調手機保固專案是否是保單,必須有個案檢舉後,直接移送檢調及司法來斷定。 保險局認為,若電信業者提供的保固範圍為瑕疵擔保,即產品設計或功能出問題的保固,即不具有保險性質,但是若超出瑕疵擔保,電信業又向消費者收費,即可能被移送檢調機關。保險局強調,電信業是特許行業,主管機關應該是NCC,「自家的小孩有錯家長應該先自己管。」 NCC則坦言,電信公司目前除了瑕疵擔保外,還額外增加意外毀損,如不小心摔破手機螢幕,參加專案者可免費維修,無非是給消費者更好的保障,這部分不是電信服務,因此不用向NCC報備查,且電信業若要再取得保險證照,門檻比較高,所以才踩在紅線邊緣。 NCC強調,目前電信業者為了提供多元服務,也有搭配銷售手機音樂軟體、推薦金融行動支付,如果這些都要NCC納管,恐怕「力有未逮」。 消保處則認為,電信業若也要兼營保險業務,可參照汽車業的做法,汽車業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但經濟部發現車商銷售車險保單有問題,還是應由保險局出面管理。手機及平板保固專案是消費者付費,電信業者承擔可能的維修費用,這就是保險範圍,對電信業來說是有風險的,可能已涉及刑事責任。 會議最後要求,保險局應以汽車防盜險為案例,研究跨業銷售保險行為,NCC也要同步蒐集國外相關保固方案的作法,否則一下就會被移送檢調,兩周內再行確定如何管理電信業者提供的保固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