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火機燒安全帽帶燒毀機車 柯宇綸認罪被判拘役55天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藝人柯宇綸在2011年時為了偷路旁安全帽,用打火機燒帽帶卻引發機車大火,波及7輛機車。法院審理期間他已與車主和解,台北地院認為他無縱火意圖,且已認罪,改以竊盜、失火等罪嫌判拘役55天,緩刑2年。

曾演出「翻滾吧!阿信」並獲得台北電影節最佳男配角的柯宇綸,在2011年國慶日凌晨,飲酒後因自己的安全帽不見了,想偷取路旁安全帽,竟用打火機燒斷他人機車上的安全帽帶,拿走安全帽之後,燒毀整排得汽、機車。

起初他辯稱喝醉酒沒印象,但監視錄影器證明,他是引發火災的元凶。台北地檢署將他以毀損、竊盜與縱火罪起訴。北院開庭期間他賠償21萬元與車主和解,毀損罪撤回。

法官認為,柯宇綸無縱火意圖,依照對被告有利的「罪疑唯輕」原則,改以失火燒毀他人物品罪判刑,最後判他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並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