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疫苗出人命 衛福部判賠209萬定獻

嘉義一名陳姓高職生於2009年接種H1N1的新型流感疫苗,2年多後卻罹患急性瀰散性腦脊髓炎(簡稱ADEM),甚至引發成敗血症,最後於2012年8月25日病逝。陳男家屬認為ADEM為疫苗的副作用,並要求衛福部救濟賠償,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陳男死因與接種疫苗有不可排除的關聯性,21日判衛福部須賠償陳男家屬209萬元,並駁回衛福部的上訴,全案定獻。

陳男家屬表示,當時兒子就讀嘉義協志工商,2009年11月學校接種H1N1的疫苗後,身體出現眼、臉腫脹等許多過敏症狀,到台中榮總等多家醫院就診後也查無結果,只能服用過敏藥及類固醇減緩病情,不料2012年兒子出現頭痛症狀,突然在校內宿舍昏迷,送往台北榮總後才發現已罹患急性瀰散性腦脊髓炎,接受治療後仍無好轉,還因細菌感染引發敗血症,於2012年8月25日過世。

陳男家屬指出,台北榮總當時判斷兒子病症至少有2年多,且新型流感疫苗的一個副作用就是ADEM,副作用的症狀也與陳男相似,並對衛福部提出藥害救濟350萬,卻遭拒絕。衛福部稱,陳男因先天有亞急性甲狀腺炎等免疫性疾病,ADEM為免疫系統異常產生的病變,無法證實為疫苗造成的傷害,拒絕付救濟金。

最高行政法院依「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規定,只要「無法排除」死亡與接種疫苗關係,衛福部就應該對家屬給予補償,此案情也符合「無法排除」條件,21日判衛福部敗訴,須賠償陳男家屬喪葬費、扶養費與慰撫金共209萬元。最高行政法院也駁回衛福部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