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嬰中心爆腺、腸病毒群聚感染

高市府衛生局數月前接獲通報轄內前鎮區某托嬰中心發生十八名嬰幼兒疑似上呼吸道群聚感染事件,第一時間立即介入調查,該托嬰中心開設三個班級共受託四十九名兩歲以下嬰幼兒,經疫調發現該波上呼吸道群聚早在通報前一星期起該托嬰中心即有多名嬰幼兒陸續出現上呼吸道症狀,兩星期中共計四十七名嬰幼兒出現發燒、咳嗽及流鼻水症狀,侵襲率高達九十五‧九%。 衛生局介入後多次前往現場輔導查核,並採集檢體進一步檢驗,經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研檢中心檢出該波疫情主要為腺病毒及腸病毒,非該托嬰中心所稱只有「流鼻涕」症狀。 衛生局評估該托嬰中心因未落實通報且未及時進行適當的感控措施,導致機構內四十九名嬰幼兒中高達四十七名遭受感染,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並違規情節重大,衛生局已依法裁罰。 衛生局進一步指出,托嬰中心服務對象為兩歲以下嬰幼兒,屬免疫力發展尚未完善且沒有生活自理能力之族群,容易發生感染或群聚,恐因交叉感染而造成嚴重後果。 依據疾病管制署統計,一○六年機構群聚感染狀態以老人福利機構的三十五%最多,其次依序是護理之家、矯正機關、托嬰中心,而托嬰中心約佔五%;進一步分析,一○六年全國托嬰中心共發生十五起群聚感染,其中又以腹瀉、流感、腸病毒為多。呼籲托嬰中心應遵行疾病管制署之長期照護矯正機關(構)與場所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相關規定,負起善盡照護嬰幼兒之責任,避免嬰幼兒遭受疫病危害。 高市府衛生局一○六年共接獲六十五起人口密集機構通報上呼吸道感染及腹瀉群聚案件,其中七起群聚事件因延遲通報由衛生局依法開罰。 呼籲各機構發生上呼吸道群聚應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人口密集機構傳染病監視作業注意事項」於二十四小時內進行通報,並落實各項環境清消及動線管制等防疫措施。 衛生局提醒人口密集機構(如營區、安養照護、矯正機構及托嬰中心等),一旦發生傳染性疾病將可能快速傳播擴散,籲請各機構平時應落實各項群聚通報、提高防疫警覺及早防範,平日應落實被照顧者之健康照護(含體溫及咳嗽禮節、手部衛生等),發現疑似群聚亦應立即通報衛生單位,俾利及早採行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