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吸毒者全抓去關,就不會再犯?律師點破問題:生活困境沒有解決,會再用毒尋找出口

「很多吸毒者到最後其實不知道怎麼停下來,停不下來……」長年未解的成癮性藥物問題,在台灣應該怎麼解決?日前講座上,中華民國解癮戒毒協會律師劉佳穎指出用藥再犯率高達59.3%、近6成會再犯,甚至過半是未滿一年就再犯,用藥與坐牢的循環如同「旋轉門效應」,用藥者反覆進出法院監獄、出獄再用、用了又被抓,速度極快,將用藥者全數監禁似乎無助於解決問題。

最初我國處理吸毒問題是用重刑的。劉佳穎指出,直到1995年才廢止的動員戡亂時期法規光是用藥出犯就可處有期徒刑3–7年,再犯加重3分之2,三犯不悔改就處死刑──這般嚴刑峻罰理應不會有人再吸毒,但實則不然,而如今把藥癮者視為「病人」而非「犯人」的緩起訴搭配戒癮治療制度,將可能改變。

重刑無效的關鍵:監獄只能斷身癮,但難以解決出獄後生活困境、用毒的原因

關於毒品定義,劉佳穎指出,被列為毒品的成癮性藥物以3個依據進行分級,包括成癮性、濫用性、社會危害性。就濫用性而言,目前最多人使用的仍是一級毒品海洛因,而至於社會危害性,少數用藥者可能因為毒品帶來的大腦破壞、極度渴求藥物、失去自控能力而造成犯罪行為,偷竊、情緒失控很常見,但最常見的是「毒駕」。

罌粟花、海洛因、古柯鹼(MabelAmber@pixabay)
罌粟花、海洛因、古柯鹼(MabelAmber@pixabay)

罌粟花係提煉毒品的成份之一,而我國被列為毒品的成癮性藥物以3個依據進行分級,包括成癮性、濫用性、社會危害性。(MabelAmber@pixabay)

「這跟酒駕一樣可怕,一個人吸完毒在毒品作用下就去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藥物會放大五官感受,對時間空間都會產生扭曲感、降低注意力、交通事故就會高機率發生……」劉佳穎也強調:「並不是每一位吸毒者都會製造社會案件。」

社會大眾以「毒蟲」一詞稱呼用藥者,彷彿吸毒便是十惡不赦、罪行重大,只是在中華民國解癮戒毒協會諮商心理師李欣怡看來:「他們是一群需要幫助的人。」李欣怡接觸的用藥者多為使用二級毒品,因為長期觀察朋友使用後以為影響不大、一時情緒低落便陷入,藥物的高成癮性讓這些人越來越無法自拔、發展至只有吸毒時才會感覺到快樂、嚴重影響日常生活,但這些人就算被關了出來也容易再犯,問題就在於「心癮」。

關於成癮,李欣怡說施用一級毒品海洛因會出現戒斷症狀如盜汗、幻覺、坐立難安等,用藥者多半是為了緩解生理上的痛苦而再次用藥,然而二級毒品如安非他命不同,多半為心癮,一時空虛、不知如何是好,用藥者就會想起那唯一能讓他快樂的管道,再次用毒。

「監獄只能讓這人斷了身癮,停止再用藥、不會因為身體不舒服再回頭用,但監獄很難處理心癮這塊──當他出獄回到同個用毒環境、生活上困境沒有解決,會再用毒尋找出口……」劉佳穎則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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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濫用只是一個人生活困境浮出海面的冰山一角而已,劉佳穎說,大眾通常只會看到這些人吸毒,卻很難看到背後真正用毒的原因,包括工作問題、精神共病、家人與人際關係者,若只是單純處罰吸毒而未解決背後原因,很容易刺激到用藥者再犯,是故如今對用藥者進行的雙軌監督制度,便是配合戒癮治療的緩起訴,真正去改變用藥者人生。

「很多吸毒者到最後不知道怎麼停下來,停不下來」緩起訴與戒癮課程雙管齊下 給用藥者重新來過機會

劉佳穎說目前用藥者被視為「病患型犯人」,若是初犯又願意配合治療,檢察官很可能會給予緩起訴與治療的機會,兩年期間人可以照常在社區保有原本的生活、工作與家庭,但必須配合醫院門診治療、定期去地檢署驗尿,若違規沒有按時報到或再次吸毒才會正式判刑入監──這兩年,就是重新來過的機會。

「很多吸毒者到最後不知道怎麼停下來,停不下來。」劉佳穎說,曾有個用藥者分享:「安非他命我用了20年了,幾乎是我生活的一部份,我根本停不下來,已經出現幻聽幻覺我還是不知道怎麼停……」

吸毒、毒品、毒癮、用藥者示意圖(rebcenter-moscow@pixabay)
吸毒、毒品、毒癮、用藥者示意圖(rebcenter-moscow@pixabay)

「我用了20年了,幾乎是我生活的一部份,我根本停不下來,已經出現幻聽幻覺我還是不知道怎麼停……」(示意圖/rebcenter-moscow@pixabay)

在李欣怡看來,多數用藥者也不是不想戒,很努力想戒,只是找不到出路,而多元處遇下的戒毒協會便是幫助這些人的選項。而劉佳穎說,以2015–2016緩起訴比較,未轉介到協會、只有定期到醫院與地檢署報到者緩起訴完成率僅43%,但若參加協會課程,完成率可達72%,確實是有成效的。

「法律介入是必要的,讓吸毒者停下來去思考人生要什麼,但我們還要有社政、醫療相互配合。」劉佳穎說。以法律強制力為後盾讓用藥者有兩年機會戒癮,同時協助解決生活上的困境,這是目前較能幫助到用藥者的方式。

而實際戒毒課程如何進行?李欣怡分享,第一階段是讓個案知道腦科學知識與毒品帶來的危害,過程中她也發現多數個案對毒品常識不足,但當進行團體課程有一樣用藥的人發現自己暴怒原因可能來自腦傷時,就會變得格外有說服力,認知到自己用藥已對自己造成生活問題。

也有些個案是明知道成癮性藥物摧殘身心但仍要繼續用的,在李欣怡看來這樣的人一定有不可取代的原因才會冒風險用下去,這時就會採個別輔導慢慢找出關鍵原因,可能是為了對家人復仇、可能是想慢性自殺、也可能是覺得人生失敗只有用藥才會快樂,找出問題後個案的心房會慢慢鬆動,而隨著停藥時間越來越長,他們也會發現自己確實記憶力變差、身體受到影響等,開始能理解用藥的代價。

找回生活想努力的目標:他兩度用藥被抓後戒毒,是因為忘不了媽媽趕到派出所那句「吃飯沒」

最重要的還是提升戒毒動機。「只要曾經嘗過甜頭的人其實很難放棄,他用藥覺得開心嘛而且他腦傷沒辦法自制,我們怎麼讓他們從不願意到願意,可能是因為司法上不想被抓啦、可能是因為家人,但到最後他可能會說願意為了自己奮戰一次,我就會鼓勵他說:『如果你那麼難戒的毒癮都可以超越了,我不相信你這一生不會成功。』」李欣怡說。

協會指定記錄自己生活的「回家作業」對學員也是頗有幫助。李欣怡說,原先學員受到藥物影響腦部,很多時候是跟著感覺走、記憶是片斷的,但當他們真正記下自己的生活時,她發現學員們有趣的是天天都在感恩家人,原來:「他們說走了這遭才發現家人對他不離不棄,但他沒寫下來的話,可能就會覺得理所當然。」

想到家人對自己是如何重要、想為了他們努力,這會是一個很重要的戒癮契機。曾經的用藥者、如今的戒毒分享志工小胖便說,他兩次因為用藥被抓時,最難忘是媽媽趕到派出所說:「你有沒有吃飯?會不會餓?沒關係,我們一起面對。」

讓用藥者意識到藥物對自己的影響、意識到自己生活還有什麼想努力的人事物、進而學會「劃界線」練習控制自己不要再用藥,從生活找回目標又學會舒壓與克制自己的方法,如此多管齊下,才能真正幫助用藥者戒癮。

只是李欣怡也說,目前民間團體困難是人力不夠,很多打電話要參加戒癮課程的人還需要排隊報名,真正處理用藥問題,她希望能有更多治療方式與資源選擇,讓許多人有改變人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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