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紅色油紙傘 堪比現代紫外線檢驗

(優活健康網編輯部/綜合整理)在《洗冤集錄》中,有一些檢驗方法雖屬於經驗範疇,但卻與現代科學相吻合,令人驚嘆。如利用紅色油紙傘檢驗屍骨傷痕,就是一例:把屍骨洗淨,用細麻繩串好,按次序擺放到竹席之上。挖出一個長5尺、寬3尺、深2尺的地窖,裡面堆放柴炭,將地窖四壁燒紅,除去炭火,潑入好酒2升、酸醋5升,趁著地窖裡升起熱氣,把屍骨抬放到地窖中,然後蓋上草墊,等到大約一個時辰以後,再取出屍骨,放在明亮處,迎著太陽撐開一把紅油傘,來進行屍骨檢驗。

如果屍骨上有受傷之處,就會看到紅色痕跡,再以受傷的骨頭迎著日光驗看,如果又是紅色,就一定是生前受的傷;骨上如果沒有血暈,即便有損傷也是死後造成的。這樣,死者生前的死因也就在紅紙傘下全部展現了出來。

而此種驗屍方法其實非常科學,因為屍骨是不透明的物體,它對陽光是有選擇性的反射。當光線透過油紙傘時,其中影響觀察的部分光線被吸收了,所以容易看出傷痕。

《洗冤集錄》化腐朽為神奇 演示不可思議古代偵查案件手段
如此檢驗屍骨損傷,與現代利用紫外線照射的方法一樣,都是運用光學原理,作者運用和記載這些方法,目的在於查出真正的死傷原因,無不體現了他的科學精神,只是宋慈限於當時的科技水準,處於尚未自覺的狀態,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在檢驗婦女的屍體方面,宋慈說:「查看不到有傷損的地方,一定要查驗陰部,因為恐怕會有人從這裡插刀進入腹內。刀痕離皮膚淺的,便在肚臍上下會有血暈出現,深的則沒有。這種情況多發生在單身的婦人身上。」

宋慈研究自殘也有很多心得,他在《洗冤集錄》中記載了很多關於辨認自殘的方法。為後代從事司法工作的官員提供了理論依據。比如在民間流傳的「知州巧斷自殘」的故事,就是其中之一。

古代在山西養蠶的人很多,家裡要是養蠶,就一定要種桑樹。有個老者姓王,家裡有三畝桑田。一天,老王正在採桑葉,突然發現一個小偷在桑園偷桑葉。老王大喊一聲後,就和這個小偷打成一團。這時,小偷拿出一把鐮刀衝著老王就砍了過來,他沒想到老王竟然會功夫,三兩下就把小偷打倒在地,並把鐮刀搶了過來,隨後,老王揪著小偷去見官。在去縣衙的路上,這個小偷見跑不了,就趁老王不注意,一把將鐮刀搶過來,猛地在自己右胳膊上砍了一道傷口。

到了縣衙,老王狀告小偷偷他家桑葉,被他抓到後還自傷右臂,小偷卻反咬一口,說右胳膊上的刀傷是被老王給砍的。縣官走到堂下,看了老王一眼後沒說話,又看了看小偷的傷口,冷笑了一聲,回到座位上,對小偷說:「你還沒吃飯吧,走,我請你去吃飯。」說完領著小偷到後堂擺下酒席,縣官和小偷坐下,把老王晾在一邊,老王心裡感到冤屈,小偷卻特別高興。拿起筷子就夾菜,這時,只見縣官哈哈大笑。

縣官把小偷笑懵了,「有什麼不對嗎?」小偷忙問。縣官不慌不忙的說:「你左手拿筷子,那你右臂上的傷必定是你自己砍的。快從實招來吧。」小偷不服,說:「雖然我是左撇子,那也不能證明傷是我自己砍的呀。」縣官說:「你的傷口自己會說話。刀入肉內,先入的那口深,劃到後面刀口變淺。如果是被外人砍傷,刀口裡深外淺;如果是自殘,刀口裡淺外深。而你的傷口正是裡淺外深,顯然就是你自己砍的。」小偷聽完,無話可說。

精煉平實的《洗冤集錄》,化腐朽為神奇,演示了很多不可思議的古代偵查案件手段。例如在某個已經火焚的現場,要找到殺人凶手曾經作案的證據,可以將被害人伏屍的地方打掃乾淨,先用米醋,再用酒澆灑在地上,土質地面上很快就會顯現被害人流過的血跡。

一個人死於意外還是他殺,在檢驗官的抽絲剝繭中會衝破重重迷霧,而《洗冤集錄》就是檢驗官手中的武器。

救縊死法與人工呼吸一樣 用酒糟、醋清洗傷口也與科學原理一致
宋慈在書中還介紹了一種偵查手段,利用昆蟲推測被害人的死亡時間,顯示了相當的破案水準。宋慈還把當時位居世界領先地位的中醫藥學,應用於刑獄檢驗,並對先秦以來歷代官府檢驗的實際經驗進行全面總結,使之條理化、系統化、理論化。

在《洗冤集錄》中的「救死方」中,列舉了很多應急搶救的方法,如:驚嚇致死的,用溫酒一兩杯灌之,即可救活;暴斃、跌倒、撞倒死的,如果屍身未冷,馬上用酒調蘇合香丸灌入口中,如能下喉去,就可以復活;若有人吃下斷腸草之類的毒藥,可以給他灌下糞汁解毒;再如書中論述的「救縊死法」,其方法與當代的人工呼吸,幾乎一模一樣。

還有用酒糟、醋、白梅、五倍子等藥物清洗傷口,有防止外界感染、消除發炎、固定傷口的作用,也與現代科學原理一致,只是使用的藥物不同而已。諸如此類,不勝枚舉。這種專業常識直到今天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相關人員都必須牢記在心,在關鍵時刻或許能夠起到救人一命的作用。

在《洗冤集錄》中,宋慈反覆強調以民命為重、人命重於天的理念,促成了有關人員用證據說話、用證據量刑的行為方式。這是《洗冤集錄》留給後人最寶貴的精神財富,至於《洗冤集錄》救了多少無辜性命,已經無法統計。

清康熙33年(1694年)國家律例館曾組織人力修訂《洗冤集錄》考證古書達數十種,定本為《律例館校正洗冤錄》,傳閱全國。《洗冤集錄》自13世紀問世以來,成為當時和後世刑獄官必備的參考書,幾乎被奉為「金科玉律」,其權威性甚至超過朝廷頒布的有關法律。

七百五十多年來,此書先後被譯成韓、日、法、英、荷、德、俄等多種文字,影響非常深遠,在中、外醫藥學史、法醫學史、科學史上留下光輝的一頁。《洗冤集錄》不僅是中國,也是世界法醫學史上最優秀的文化遺產之一,它就如同美麗的宋代青花瓷器,折射出法律文明的輝煌歷史,讓後人感慨不已。

在明朝初年,它首先傳入朝鮮,三百餘年間,一直是朝鮮法醫檢驗領域的標準著作。之後在德川幕府時代(1603年到1867年)經朝鮮傳入日本,在短短的10年間6次再版,影響極大。該書的最早版本,當屬淳祐年間(1241年到1252年)宋慈於湖南憲治的自刻本,後來奉旨頒行天下,但均已失傳。

現存最早的版本是元刻本《宋提刑洗冤錄》。鴉片戰爭後,它又被西文學者翻譯介紹到荷、德、法、英等四國,影響歐洲國家。本世紀50年代,前蘇聯出版的《法醫學史》一書將宋慈畫像刻印於卷首,尊為「法醫學奠基人」。

(本文摘自/宋朝,被誤解的科技強國:天文鐘、潮汐觀測、觀星、昆蟲破案、石油命名,引入自來水,這些世界第一,都來自你以為很弱的宋朝/大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