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信私募基金 應募人數鬆綁

工商時報【呂雪彗╱台北報導】 行政院周二將審查「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修正案,放寬私募基金應募人數,由35人提高至99人,可讓私募基金規模擴大,以利基金操作。 另外,為防範投信投顧內部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牟利,坑殺投資人,這次刑責加重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被視同為盈正案條款。 官員表示,相對公募基金,私募基金採低度管理,不用送金管會審查,且投資標的採負面表列,也就是除了明定不能投資商品外,其餘皆能投資,因此報酬、波動皆比公募基金大,私募基金只有專業投資機構(金融機構)及財力在一定門檻以上自然人及法人才能投資。 現行投信投顧法規定,基金規模無法擴大,這次金管會比照美國規定,將私募人數提高至99人,如此有助擴大基金規模。 為因應金融科技潮流及未來基金網路銷售平台之發展趨勢,這次也鬆綁投信投顧事業可以比照其他基金銷售機構,用自己名義為投資人申購基金暨保護投資人資產的安全,但取得的資產與其自有財產應分別獨立,為投資保管的資產,投信投顧業債權人不能主張或行使任何權利,就是訂定破產隔離機制。 據統計,2014年私募基金共59檔,規模132億元,去年至10月底共50檔,規模擴大至328億元,國內私募基金投資標的,主要以台股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