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審會3大理由駁回雙子星案 將一併檢討陽信案

經濟部投審會認定南海發展與中國關聯極深,依照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認定不利國家安全,駁回雙子星案。若南海控股有異議,可在30天內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同時,投審會也將檢討南海控股先前入主陽信銀行是否涉及國安疑慮。但投審會發言人楊淑玲說,當時經營者與現在結構完全不同,且股權比例僅占3.04%,沒有實質控制力,為2件案子不同之處。投審會將一併檢討是否涉及國安,最後將由委員會決議。

經濟部投審會駁回雙子星案,因認定港資南海發展可能易受中國影響,對國家安全不利。投審會發言人楊淑玲26日在經濟部舉行記者會說明。(中央社)
經濟部投審會駁回雙子星案,因認定港資南海發展可能易受中國影響,對國家安全不利。投審會發言人楊淑玲26日在經濟部舉行記者會說明。(中央社)

雙子星開發案歷經6次招標,去年底確定由香港商南海發展集團獲最優申請人資格,香港商南海發展(NAN HAI DEVELOPMENT LIMITED)及馬來西亞商馬頓(MALTON BERTHAD)等申請匯入相當於新台幣10億元等值外幣,投資設立台灣南海發展。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於今天召開委員會議,認定雙子星投資人與中國市場淵源及關聯極深,易受大陸政策影響,以「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認定對國家安全有不利影響,駁回雙子星案。

楊淑玲今天在記者會上指出,考量本案國內被投資事業營運涉及台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土地開發案,為台北市西區門戶計畫建設,且附近捷運、高鐵、台鐵、汽車客運等大眾運輸滙聚,位處大台北地區重要交通樞紐,涉及國家安全議題,以3大理由駁回此案。

首先,投資人母公司百慕達商南海控股自行於財報揭露其大部分業務及員工均位於中國內地,財務報告披露,「南海集團應視中國內地為集團的註冊國家」。

其次,百慕達商南海控股的行政總裁為中國籍,且其董事會下設的4個委員會中,負責營運及制定政策方向的執行委員會有過半成員是中國籍,而負責檢討董事會架構、人數及組成暨委任行政總裁,向董事會提供推薦意見的提名委員會,5名成員也有2名是中國籍,顯示中國人高度參與百慕達商南海控股營運、政策方向。

第三,香港商南海發展股票已全部質押給香港商中國數碼,而香港商中國數碼截至今年5月31日,中國人占董事會席次過半,達到4/7,陸資已經具有控制力,認定中國人高度參與香港商中國數碼公司營運、財務、人事方針。

楊淑玲強調,投資人在今年1月25日送件,不過,未能清楚說明股權結構、資金來源、投資計畫等資訊,歷經分批補正,直到3月4日才備齊,並於5月13日說明,而相關部會在6月21日才回覆意見,投審會在今天招開委員會,委員會中不是沒意見,就是認為該駁回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