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數位發展部」是「數位中介法」借屍還魂?

王國/退休人員

當人民正為擋下「數位中介服務法」的立法感到慶幸時,沒想到執政黨不顧民意的質疑與反對聲浪下,迅速地成立「數位發展部」,民意代表毫無阻攔,政府也不願意溝通,一個部會的成立,充滿程序不正義,讓人民啞巴吃黃蓮,感到無比的錯愕。

(一)數位發展部的組織功能模糊不清;其包含數位策略司、韌性建設司、資源管理司、數位政府司、民主網絡司與多元創新司;一張謎樣的組織圖,讓人完全無法理解到底要做甚麼?卻打算一年從國庫搬走217億,要國人如何接受?

(二)數位發展部的位階極高,形成對既有組織與權力的架空;轄下「數位產業署」、「資訊安全署」,及「監督行政法人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主管「資訊工業策進會」、「台灣網路資訊中心」、「電信技術中心」等三個財團法人,以一個新部會統掌既有組織,形成極權態勢,是想要更有力的掌控人民嗎?

(三)數位發展部正式編制總計可達976人,法定約聘人員可達300人,然如此高約聘人數,跳過公務人員任用程序,遴選標準也不清楚,全憑個人好惡的人治管理,這不是將民主制度倒退為皇權的作法嗎?

數位中介法內容明確,人民可以清楚了解其對自身與社會的影響,但是數位發展部,完全就是一團迷霧,功能說不清,用人標準也不清,試問如何監督與稽核?令人不得不懷疑,迅速又粗糙的成立數位發展部,是否為了貫徹數位中介法控制言論之目的?

歷史上,沒有明確目標卻擁有至高權力的組織,都淪為皇權打擊異己的工具。如今的民主時代,民意代表無法彰顯民意,人民眼看一個充滿不合理與不正義的單位成立,不僅功能空洞,還準備花掉大把的納稅錢,教人民如何安心睡覺?

圖片來源:Un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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