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達2億享5年補助 嘉縣三讀通過獎勵條例

為加速招商引資,嘉義縣政府訂定「嘉義縣振興經濟獎勵投資大型商業設施補助自治條例」,今(19)日獲議會支持完成三讀。經濟發展處表示,後續來嘉義縣投資金額達2億元以上的大型商業設施,將可獲得為期5年的地價稅50%,及房屋稅40%補助優惠。

縣長翁章梁表示,嘉義正邁向產業轉型之路,大埔美精密機械園區及馬稠後產業園區一期已有100家企業進駐,為落實嘉義縣「農工大縣」願景,吸引大型商業設施企業來「嘉」,縣府進一步透過投資獎勵方式,提高企業投資意願,盼提升地方經濟整體發展與商業、生活機能,提供嘉義子弟更多工作機會,留住嘉義青年。

經濟發展處長江振瑋指出,高鐵嘉義車站及縣治特區週邊交通便利,距離快速道路、國道1號、3號不過3-15分鐘車程,非常適合大型商業投資進駐,結合休閒、文化、娛樂、飲食、展示及資訊的綜合型大型商業設施,都是自治條例的補助對象,感謝議會通過獎勵投資,期望吸引大型商業設施進駐,成為「領頭羊」,創造園區與周邊生活與商機。

更多新聞推薦

地震國家級警報擬統一發報標準 預計5月起4級以上才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