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出自治條例 藍縣市力抗美豬

台北、台中皆以地方自治條例為由,拒絕開放瘦肉精美豬。圖為肉品市場待拍賣的毛豬。(張朝欣攝)
台北、台中皆以地方自治條例為由,拒絕開放瘦肉精美豬。圖為肉品市場待拍賣的毛豬。(張朝欣攝)

蔡英文總統宣布明年起將開放美豬美牛進口台灣,引發藍營縣市強烈反彈,南投縣長林明溱昨質疑民進黨昨是今非,兩套標準,強調南投縣將重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縣內禁止販售美豬美牛;台中市、雲林縣則規定瘦肉精採「零檢出」標準,否則依自治條例規範重罰。

透過議會優勢 為民把關

國民黨祕書長李乾龍指出,部分地方政府已有自治條例限制瘦肉精使用,目前也透過國民黨各縣市黨部和議會溝通,盼透過藍軍在各地議會優勢,替民眾把關,並強力監督綠營首長對於瘦肉精美豬的態度。

林明溱痛批,民進黨以前罵國民黨要進口美牛美豬,現在民進黨完全沒有和在野黨協商,就逕自宣布美牛美豬進口,過去不行的,現在為什麼可以?不合理!

早在2017年,南投縣曾訂定《南投縣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並經縣議會審議通過,但衛福部未核定;林明溱強調,縣府將重提該條例,禁止縣內商店販賣美牛美豬,同時一律禁止美牛豬進入校園。

台中市衛生局表示,《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豬肉及其相關產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檢出如超過中央容許量標準,將依食安法裁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即便未超過中央容許量標準,因台中自治條例規定「零檢出」,仍將依自治條例裁罰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且得連續處罰。

現行規定 並非一國多制

衛福部長陳時中昨指,「地方不能自訂標準,呼籲各縣市不要一國多制」,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瘦肉精豬檢出開罰規定是依照現行自治條例規定,呼籲政府政策開放後,應研擬更完善配套措施「說清楚講明白」。

牴觸中央法令 仍會持續

同樣堅決反對美豬進口,雲林縣長張麗善表示,縣府於2016年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其中第12條規定,食品業者所使用或販售之豬肉肉品及其他相關產製品不得含有乙型受體素(包含瘦肉精),違者將罰6萬到2億元。且縱使明年1月1日與中央法令牴觸,仍將持續。

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表示,即便中央宣布將開放進口,北市仍將繼續遵循《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維持瘦肉精零檢出,中央顯然沒了解地方有這樣的法規。

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表示,會持續與各界及各地政府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