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水站人員等3項工作者 討論是否續納責任制

各縣市抽水站操作人員等三項工作者為適用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的責任制工作者,由於申請人數少,勞動部表示,預定月底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討論這三項工作者是否繼續適用責任制。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規定,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的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不受每日正常工時八小時、加班每月四十六小時等規定限制,勞雇雙方的勞動條件是依約辦理。 勞動部官員日前表示,將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討論三項工作者是否繼續適用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