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下男童頭伸天窗欲檢舉 警:僅有影片無法罰

雲林縣 / 徐孟蘭 張智鈞 吳建宏 報導

雲林有駕駛開車,讓年約7、8歲的男童站在副駕駛座上,頭還伸出天窗,四處張望,目擊民眾看了都膽戰心驚,因為小孩站那麼高,應該是沒繫安全帶,就怕出意外,民眾將車牌拍下來,想交給警方開罰,警方表示,雖然對方確實違規,最高可罰1萬8千元,但因為去年修法,限縮檢舉項目,像這樣沒有影響安全的違規,光有影片已經不能檢舉,要當場連繫警方,請員警直接到場處理才能開單處罰。

前方白色轎車的天窗打開,一名年約7、8歲的小男孩,整顆頭露出車外,目擊民眾說:「站在副駕駛座,不好吧。」目擊民眾看傻眼,當時是下班時間,車很多,小男孩站在副駕駛座上,頭伸出天窗,推測應該沒繫安全帶,大人一路開車,路程大約有2公里,大約3分鐘的時間,小男孩都是呈現這樣的危險動作,民眾說:「拿生命在開玩笑。」民眾說:「危險,小孩子這樣,如果一個急煞車的話,他的脖子就是受傷了。」

民眾看了影片都覺得很危險,想把影片交給警方,希望透過拍到的轎車車牌,開罰駕駛,警方看了影片說,駕駛已經違規,最高可罰1萬8千元,但光有檢舉影片,卻無法成案開單,雲林縣警局交通隊小隊長鄧順元說:「民眾如果在道路上,遇有這種行為的時候,麻煩撥打110報案專線,我們會立即派員到場去做蒐證,並依法取締告發。」

警方表示,像這樣頭伸出車外的檢舉影片,以前只要提供,查證屬實就能開罰,但從去年的4月30日開始限縮檢舉項目,除了惡性重大的違規外,其他不影響安全的違規,光給影片已經不能檢舉,必須直接連繫警方,由警方到場才能開單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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