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恐龍法官推陪審制 但陪審制適合台灣嗎?

根據《中央社》,台灣陪審團協會今天在台南市司法博物館前呼籲「台灣司法不是沙漠,也不要恐龍判決」,希望全民和立委支持陪審制,而不是司法院目前推行的參審制。

 

根據《天下雜誌》的調查,很不幸地,台灣人心中對法官的不信任度居各職業之冠,不信任的比例高達65%,高過記者的58%、立委的53%。很多人認為台灣的法官會收賄、與現實脫節、常做出恐龍判決。當然,或許部份源自於媒體順著風向刻意多加報導離譜判決,使國民普遍對司法體系不信任。總而言之,以陪審團制取代法官判決的呼聲近年來是越來越高昂了。

 

台灣人的司法素質適合推行陪審制嗎?

 

2014年底,為了順應民情,台灣司法院參考世界上的司法制度,自創一套「觀審制」試行。觀審制與陪審制一樣都有人民介入,但權力天差地別。陪審制下,人民組成的陪審員的意見與法官意見分庭抗禮;而觀審制下,參與的民眾並沒有權力做最後的判決,若觀審員的想法與法官相左頂多只能請法官予以解釋。如果法官不採取觀審員的見解,必須在判決書中說明理由。

 

如此彆腳的司法參與方式自然引起很多人的不滿,但3年過去了,社會對於陪審制還是有很多疑慮。最大的疑慮之一是「人民的司法素質跟不上歐美國民」。

 

別妄自菲薄。2015年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高級法院的法官Craig Iscoe來台觀看民間司改會舉行的「模擬陪審法庭」,會後他認為台灣實施陪審團制沒有問題,並表示台灣人不論在智識程度、決策能力上都不輸美國一般公民。

 

陪審制的好與壞

 

陪審制可以防止司法人員的濫權,增加民眾對司法的信任,同時培育人民參與國家事務的責任感與榮譽感;而透過司法判決的參與,民眾勢必會增長司法方面的智識,同時也促進司法人員盡量以淺顯易懂的敘述向人民解釋判決,減少司法界與民眾之間的距離。

 

然而,陪審制要徵集適合的陪審員,審判程序因而繁雜冗長,不適合用來解決須迅速給出判決的普通刑事與民事案件。陪審團通常是徵集來審理比較嚴重的刑事案件。事實上,為了減少司法程序的成本與時間,部份採用陪審團制的國家甚至討論要否廢除陪審制,或是嚴格限制陪審團判決的適用案件。

 

跟很多人想的不一樣,陪審團並不會應用到所有的刑事案件上,一旦推行陪審制有些人可能會對其應用層面之少而感到失望。

 

另外,民眾普遍對法律所知不多,儘管在法庭上法官會給予解釋與適當的引導,但民眾可能會因為偏見、智識的不足而做出明顯錯誤的判決。

 

最後,陪審制就跟教召一樣,被徵召的人於審判期間的薪資損失要由政府負責,將是一筆龐大的國庫負擔;同時,被徵召的人也會被集中保護、管理,失去一定的自由,這也會引發民怨。至於陪審團的成員會不會被有心人士滲透,也很難保證。

 

台灣現行的司法制度有其弊病,但陪審制也未必是更好的方案,是好是壞須要一步步謹慎地試行、討論才能定論。

 

(圖片取自flick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