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嬰中心虐打5月女嬰家長報警 社會局:托育員違法裁罰6萬元

台中南屯一家托嬰中心傳出虐嬰事件,2月9號,一名5個月大女嬰,被家長發現腋下胸部明顯多處瘀青,前往托嬰中心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27歲女托育員涉嫌施虐,憤而報警,市府家防中心接獲通報,介入了解,確認黃姓托育員違反兒少權法,裁罰6萬元,公布姓名。

針對台中市南屯區一家幼兒園附設的托嬰中心傳出虐嬰案,市府社會局表示,經社工訪視調查,確認黃姓托育員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裁罰6萬元,並公布姓名。社會局指出,這名托育員到職一年多,過去沒有兒虐通報紀錄,現在已經離職。社會局說,這家托嬰中心立案六年多,核定收托人數45人,目前收托39人。這次因管理不善,社會局依兒少權法第83條第1項第11款及第108條要求限期改善,如未改善,將處分3萬以上30萬以下罰鍰,按次處罰。

園方則表示,開設托嬰中心社會責任太大,不堪一點點疏忽閃失,因此7號起,暫時歇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