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新南向 商務人員特考增設泰、越與印尼文組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0日電)考試院會今天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規則,將英語能力檢定納入應考資格;並在三等考試增設泰文組、越南文組及印尼文組;外國文、英文未滿60分不予錄取。

考試院上午舉行院會,考試院長黃榮村在會中表示,考試院須隨時配合國家發展方向,積調整相關政策。近年為了不讓台灣經貿過度依賴特定國家,政府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也為強化與世界接軌,提升國民外語能力,積極推動「雙語國家政策」。

黃榮村說,為了配合政府重大政策,相信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規則後,需用機關應該可以進用到更優質的國際經濟商務駐外人才,強化政府團隊的外事能力。

考試院指出,這次修正要點包括,新增「泰文組」、「越南文組」及「印尼文組」,以配合「新南向政策」及各駐處人才需求,在三等考試增設三語文組。

另外,增訂英語能力檢定為應考資格,應考人在報名期間前三年內,曾通過全民英檢、多益、托福、劍橋五級英語認證、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雅思國際英語測驗及外語能力測驗等8款之一英語檢定測驗者,才可應考這項考試。

考試院說,這次也修正成績計算方式,調整應試科目「外國文」、「英文」成績計算規定,未滿60分者不予錄取;統一各語組應試科目「外國文」申論式試題、測驗式試題占分比重為75%、25%;修正體格檢查項目,刪除辨色力項目。(編輯:林淑媛)10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