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規定遭質疑歧視亞裔 拜登政府改挺哈佛

拜登政府8日扭轉前川普政府的立場,要求最高法院駁回學生組織指控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入學申請規定存有種族考量的訴訟;拜登政府主張,透過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促進高等教育達到種族多元化的慣例,實施迄今已數十年,應該繼續維持。

代表美國政府在最高法院打官司的聯邦總律師(U. S. Solicitor General,總檢察長)伊莉莎白‧普瑞洛格(Elizabeth Prelogar)在案件摘要(legal brief)中指出,下級法院做出正確決定,選擇站在支持哈佛大學的立場;她指出,最高法院沒有理由回過頭去再度檢討允許大學招生過程考量種族因素的各項判例。

普瑞洛格指出,最高法院先前允許大學招生考慮種族背景的判例,擁有鞏固的法源基礎,數十年來全美大學及學院奉為圭臬。

前總統川普任內的司法部則支持對哈佛大學招生程序提出挑戰的訴訟。

學生組織「學生公平入學」(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2014年在保守派維權人士布魯姆(Edward Blum)領導下,對哈佛大學提告,指控該校大學部招生過程對亞裔學生存有種族歧視,亞裔學生想進哈佛必須比其他族裔學生達到更嚴苛的標準,學生組成還必須顧及族裔平衡,等於限縮亞裔學生進哈佛的機會。

布魯姆指出,普瑞洛格的案件摘要「主張大學招生程序應該維持種族區分以及差別待遇」。

2019年,位於波士頓的麻州聯邦區域法院法官巴洛茲(Allison Burroughs)裁定哈佛大學勝訴,理由是哈佛大學的招生程序合乎憲法規定,學校在審核申請入學學生時,種族背景只是一項「略做考量的因素」(modest factor)。2020年,美國聯邦第一巡迴上訴法院也裁定哈佛勝訴。

某些保守派人士對於這起訴訟寄予厚望,期盼最高法院能透過哈佛大學案一舉推翻大學校園實施平權法案的慣例。

「學生公平入學」2014年也同樣對教堂山北卡羅來納大學(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at Chapel Hill)提告,指控招生過程存有種族歧視之嫌;「學生公平入學」上個月要求最高法院將兩件訴訟併案審理。

更多世界日報報導
都參加婚禮…屋崙凱瑟醫院爆集體感染Omicron
紐約市通過非公民投票法案 80萬合法移民可投票選市級民代
嚴寒+假期旅行 逾2億人完全接種 美疫情卻升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