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稱與中國有「台灣協議」 恐非單純的傳統對台政策【編輯專欄】

【文/韓博鈞】
美國總統拜登(Joe Biden)5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他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有討論過近期台灣議題,且雙方都同意遵守「台灣協議」(Taiwan Agreement),不過拜登及美國官方都沒有進一步說明「台灣協議」的具體內容為何。由於「台灣協議」一語有別於過去美國對台外交所用的詞彙,因此引發關注。

美國現任總統拜登(照片取自維基百科)
美國現任總統拜登(照片取自維基百科)

根據路透社(Reuters)報導,拜登是在接受媒體訪問談到近期中國軍機頻頻擾台一事時表示:「我跟習(近平)曾談到台灣,我們同意,我們將遵守台灣協議(we’ll abide by the Taiwan agreement)。我們清楚表明,除了遵守協議外,我認為他不應該做其他的事。」然而,拜登沒有說明「台灣協議」的定義與內容。

美國官方也沒有進一步對「台灣協議」做出解釋,僅提供一份國務院發言人普萊斯(Ned Price)於3日作出的聲明。聲明中表示:美國對中國在台灣周邊的挑釁性軍事活動嚴重關切。美國將維持美方在「美中三個公報」、《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和「六項保證」(Six Assurances)中的承諾。美國對台灣的承諾堅如磐石,並為維護台海及區域內和平與穩定做出貢獻。

我國外交部在向美方確認後,也在6日對外表示,美國政府對台政策不變。美國政策即如國務院3日發布的新聞聲明所強調,美國將持續依據《台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維繫對台灣堅若磐石的承諾,並將持續協助台灣維持足夠自衛能力。

我國總統府也在6日對此事作出回應表示,第一時間已與美方確認,美國對台政策不變,將依據《台灣關係法》及「六項保證」,維持對台灣堅若磐石的承諾。

然而,「台灣協議」是否像美國國務院所發的聲明那樣,乃是「美中三個公報」、《台灣關係法》、以及美國對台「六項保證」的集合體,實在待商榷。因為除了「美中三個公報」之外,《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常年來都是中國反對且聲稱侵害其內政的措施。習近平不太可能承認與同意遵守。

拜登在3月25日講了一次,10月5日受訪時則講了兩遍「台灣協議」。雖然有可能是因為年紀大了、一時疏忽沒有講出一大串的外交辭令,但三次提及「台灣協議」著實令人側目。又時值中國軍機每日大舉出動干擾我國空域、影響我國安全之際,拜登與習近平近期通話與「台灣協議」的內容更令人好奇。

在習近平不太可能放棄反對《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的情況下,另一種解釋便是美國與中國達成了某種協議,而這個協議的條件是中國應該減少甚至停止繼續使用軍機在台海進行挑釁行為。至於美國國務院不透漏「台灣協議」的確實內容,則表示其內容有可能會讓台灣覺得自己的利益被犧牲、成了換取台海和平的交易的一部分。

無論如何,「台灣協議」都很難被視作傳統美國對台政策的「綜合說法」。但在美中雙方都不透漏的情況下,就只能從中國對台挑釁行為的變化、以及美國與其盟邦在南海和台海附近演習與動態的改變去推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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