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80元加菜金宴客遭判4.5年太嚴苛 蔡總統特赦前少將韓豫平、士官張淯森

總統府今天表示,為落實「罪刑相當」的憲法原則,並顧念國軍將士服務軍旅貢獻,總統蔡英文今天批示同意特赦前國軍少將韓豫平及士官張淯森,使兩人罪刑宣告均無效。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表示,總統感念國軍官士兵保家衛國貢獻,以及國軍眷屬奉獻,考量本案情節特殊性決定特赦,盼國人同胞支持恪盡職守國軍。

(檔案照)
蔡總統特赦前少將韓豫平、士官張淯森。(檔案照)

張惇涵說明,韓豫平、張淯森兩人於104年分別任職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參謀長、行政士,因違反國防部加菜金作業規定,以團體加菜金支付指揮官宴請下屬餐會3名軍眷,費用共計新台幣2880元,觸犯貪污治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及刑法罪刑,分別遭處4年6月、1年有期徒刑並宣告褫奪公權,案經最高法院於111年2月9日駁回上訴確定;韓豫平的退除給與另依法減半。檢察官嗣以案件有疑,主動為被告利益,另向法院聲請再審中。

張惇涵指出,韓豫平、張淯森2人所涉貪污等罪,依原確定判決所認定事實,並非將公有財物挪為私用或將詐欺款項中飽私囊,而餐會宴請3位民間人士皆為軍眷,以團體加菜金宴請,縱有行政作業瑕疵,惟衡諸一般社會通念,尚無不合人情之處。此外,以本件支用金額甚微,而量處刑度極重,致生罪責與處罰不相當,顯然過苛,難符國民正當法律感情。

張惇涵表示,蔡總統考量韓豫平、張淯森兩人上開情節具特殊性,情輕法重,允堪憫恕。為平衡過苛刑責對其人身自由及退休權益處罰,依赦免法第3條後段規定,均予以特赦,使其罪刑宣告均為無效,以濟司法之窮,並彰顯政府重視國軍保家衛國之貢獻,以及保障軍眷安定生活之良意。

去年5月20日總統府發布新聞稿說明,特赦獵捕野生動物觸法的布農族原住民王光祿,為總統蔡英文任內首度特赦,此次為任內第二次特赦。

編輯:秦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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