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 周玉蔻加重誹謗判刑3月

指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 周玉蔻加重誹謗判刑3月 183
指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 周玉蔻加重誹謗判刑3月 18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名嘴周玉蔻在臉書發文稱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學生」,經黃國昌提告刑事加重誹謗及民事損害賠償,民事部分判決周女賠償黃國昌30萬元確定;刑事部分台北地院今(2)日判處周玉蔻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去年參加「館長」陳之漢的直播專訪,談到司法改革議題時表示,最快的方法找黃國昌當法務部長就好了。

周玉蔻則在112年6月13日,於臉書平台以「周玉蔻」帳號發表「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的言論,並經聯合報、自由時報、TVBS新聞、三立新聞、民視新聞、中天新聞在內等多家新聞媒體引用。

黃國昌於是提告民事損害賠償,向周玉蔻求償金額100萬元。北院民庭認定周女發表言論前,沒有進行周密嚴謹的查證,不法侵害黃國昌的名譽權,判賠30萬元。黃國昌也提告周玉蔻加重誹謗罪,並經北檢起訴。

法院審理時,周玉蔻辯稱,黃國昌知名公眾人物、當時是法務部長可能人選,而黃任教期間「與女學生有超越師生關係的互動及戀情」、相關內容在105年間就被前立委邱毅揭露過,所以她是對黃的人品、人格與經歷等可受公評之事,提出善意評論、非故意捏造。

檢方則認定,周玉蔻所指的硬上,不是其所辯稱的合理評論,而是一般民眾社會通念的性侵害,她的言論涉及誹謗,且她民事部分,已遭判賠30萬元,並須刪除相關文章確定,周女犯行明確。

法官則認為,周玉蔻引用媒體報導時添加不實情節,並未就評論內容進行周密查證,認定其有誹謗之故意,判處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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