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黃國昌「硬上女學生」被訴 周玉蔻不認罪:只是政治性諷刺評論「帶點詼諧」

周玉蔻為誹謗黃國昌案到台北地院出庭。侯柏青攝
周玉蔻為誹謗黃國昌案到台北地院出庭。侯柏青攝


名嘴周玉蔻去年在臉書PO文指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遭黃國昌提起民刑事告訴,台北地院今年4月判周玉蔻賠償30萬元及刪文確定,台北地檢署另起訴她加重誹謗罪。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周玉蔻辯稱沒有誹謗故意,委任律師則補充,周玉蔻是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善意評論,依法不必處罰,而這些言論只是具有諷刺性的政治評論,有「詼諧」的意義在內。

去年6月間,時任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傳出有意找黃國昌擔任法務部長,周玉蔻6/13在臉書貼文指控,「對了,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𥚃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

立委黃國昌遭周玉蔻誹謗,民事已獲賠30萬。資料照。陳品佑攝
立委黃國昌遭周玉蔻誹謗,民事已獲賠30萬。資料照。陳品佑攝

黃國昌認為名譽受損,提出民刑事告訴,民事部分求償100萬元、刪除臉書文章,另在《自由時報》、《聯合報》及《中國時報》等3家報社的全國頭版登判決主文1天,另要求周在個人臉書置頂刊登判決全文30天。

周玉蔻主張,很多媒體都寫過黃國昌的師生戀,黃國昌自願進入公眾領域,成為公眾政治人物並爭取法務部長,他在擔任大學教授時挾著學生有「特別權力關係」卻與學生發展戀愛關係,她只是對可受公評之事進行意見表達,沒有侵害黃國昌的名譽。但北院認為,周玉蔻指稱「硬上」已涉及犯罪行為,和媒體報導有極大落差,判周玉蔻賠償30萬元及刪文。

周玉蔻和黃國昌都沒上訴,周已賠償30萬元;但黃國昌另提刑事訴訟,台北地檢署今年6月間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周玉蔻。

北院上次開庭,周玉蔻不認罪。委任律師表示,前立委邱毅2016年曾開記者會提及黃國昌師生戀,黃沒有反駁。周玉蔻發文時,黃國昌很可能是「未來的法務部長」人選,周就可受公評之事做評論,只是用諷刺、幽默的方式呈現,不構成誹謗。律師也認為,周玉蔻貼文後「隔天」就下架,顯示沒有誹謗的犯罪故意。

黃國昌律師質疑「隔天下架」說法不實,周玉蔻方面馬上改口說,是「隔月」才下架。黃國昌的委任律師痛斥,周玉蔻毫無查證,就獨創黃國昌「硬上」女學生的說法,法庭說詞一變再變,迄今未認錯,持續在網路上詆毀黃,所以無從談和解。

北院今天開庭,黃國昌仍未到庭,只委託律師上場。

周玉蔻再度向法官強調,她沒有加重誹謗的犯意。委任律師則表示,周玉蔻不是故意誹謗黃國昌,只是就可受公評事項善意發表適當言論,屬於《刑法》311條規定的不罰事由,而周玉蔻的言論屬於諷刺性的政治評論,具有「詼諧」的意義在內,沒有妨害名譽的故意。

法官聽取檢辯雙方意見後,僅花10分鐘就諭知辯論程序終結,改訂10/21下午4點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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