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批打亂國考任用體制 為朋黨分贓鋪路!修法廣用約聘 口譯哥們登堂入室

行政院將草擬「約聘人員人事條例」,未來類似「口譯哥」趙怡翔的事例將越來越多。(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將草擬「約聘人員人事條例」,未來類似「口譯哥」趙怡翔的事例將越來越多。(本報資料照片)

為維持公務人員品質,政府機關原則上除臨時需要且機關內缺乏可從事相關業務者,才可用約聘人員,但政院將提修法,廣用約聘人員。對此專家痛批有違憲疑慮,且破壞用人取才精神,恐將造就更多口譯哥。

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近日提「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未來政府機關進用聘約人員,任滿3年可出任有職稱職等職務,草案明文規定聘約人員執行公法事務,屬廣義公務員範疇 ,還規定未來政府公務人力將整併為「兩軌」,主體是國考任用的公務員,輔以公開競爭遴用的聘約人員。

熟悉公務員聘僱制度的前公務人員保訓會委員桂宏誠說,政府機關原任用的都是經國考及格公務員,縱有臨時約聘,只能任用1年,之後如仍需求就辦理考試。他說,2019年外交部任用「口譯哥」趙怡翔出任駐美代表處政治組長,打破該職務由考試及格專業外交官出任規矩,顯然違法,難道外交部缺乏職業外交官?修法顯然要進一步擴大類似作法,造就更多口譯哥,將使國考任用的職務減少,增加朋黨政治分贓風險。

桂宏誠說,憲法增修條文第六條明定試院掌理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升遷、褒獎法制事項,法制權屬試院而非政院,這樣做是違憲行為。

不過對此,人事行政總處昨發出新聞稿說,聘約人員與政府機關是公法契約關係,不會取得公務人員身分,目的是將現有約聘雇人員制度的權利義務法制化,且目前僅是草案徵詢階段,尚未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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