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威率先批准HNS公約

國際海事組織(IMO)近日宣佈,挪威成為首個簽署《國際海上運輸有毒有害物質損害責任及賠償公約》(簡稱:HNS公約)的國家。挪威還根據公約規定提出收到的HNS貨物的數據。 《國際海上運輸有毒有害物質損害責任及賠償公約》其中載明船東嚴格責任原則,強制保險和對船東的保險人的直接訴權,船東宜留意該公約相關實施時程與詳細內容。根據HNS公約,建立兩層機制,分別以民事責任公約和賠償基金公約作為基礎,旨在為涉及有毒有害物質(HNS)的海上事故受害者提供賠償。第一層機制使用船舶所有人參加的強制保險進行賠償,對保險沒有覆蓋的事故或不足以滿足索賠,賠償將由第二層的HNS基金支付,基金由收貨人提供資金。 國際海事組織與國際油污補償基金(IOPC)和國際油輪船東防污染聯合會日前共同發布一份六頁手冊,向各國闡述國際船舶海事公約其目的和效益,並鼓勵IMO成員國採取後續步驟批准或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