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緬甸!立院通過決議:台灣為愛好和平國家 不接受軍方對平民動武

針對緬甸軍方暴行,立院今天通過決議案。   圖:陳佩君/攝
針對緬甸軍方暴行,立院今天通過決議案。 圖:陳佩君/攝

[新頭殼newtalk] 有鑑於緬甸軍方持續以武力強勢鎮壓緬甸示威抗議民眾,造成嚴重傷亡,立法院今天(9日)通過決議案,包含支持國際社會為恢復緬甸民主、保護人權的相關決定與行動、要求政府加強保護僑民,以及對於滯留在台的緬甸人士視個案放寬在台停居留期限。

對於緬甸發動政變一事,立法院今天中午通過朝野共同決議案,決議指出,緬甸軍方暴行已引起國際社會震驚、關注及譴責,中華民國為愛好民主、自由、和平的國家,無法接受緬甸軍方對平民動武及踐踏人權。

決議文指出,立法院支持國際社會為恢復緬甸民主、保護人權的相關決定與行動,並呼籲軍方勿以武力攻擊和平示威民眾,應以和平、理性對話的方式化解對立情勢,以及盡早恢復緬甸的民主政治。

決議文說,目前在緬甸台商約數百名,中華民國政府應加強保僑護民相關作為,與在緬台商保持密切聯繫,以及時提供當地重要資訊及必要協助。

決議文呼籲,中華民國政府基於人道考量,在緬甸情勢緩解前,對於滯留在台的緬甸人士應視個案情形放寬在台停居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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