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醫護尊嚴 雲檢從嚴從速偵辦醫療暴力案件

雲林地檢署10日接獲雲林縣醫療暴力案件通報單,獲悉斗六臺大雲林分院有一名涂姓患者對護理師實施醫療暴力、公然侮辱及傷害等,即立案由檢察官葉喬鈞指揮雲林縣察局斗六分局速予偵辦,並於15日偵結起訴。

地檢署指出,涂嫌因心臟宿疾於9日住進斗六臺大雲林分院加護病房,10日因病況好轉,擬轉院至其居所地臺中市之醫院,明知醫護人員說明病況係執行醫療業務,且未經醫師同意不得違反檢疫規定擅自離開病房,竟基於公然侮辱、傷害及違反醫療法實施暴力之犯意,對護理師侮辱稱「X你娘」等語,並動手推打護理師2人致分別受有右前臂挫傷、右手肘挫傷及右上臂挫傷、鼻挫傷併瘀傷等傷害,核其所為,係屬違反醫療法之妨害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及刑法公然侮辱、傷害等罪嫌。

檢察官訊問被告涂嫌後,認其所涉醫療暴力等罪嫌重大,且疫情期間醫療機構人員甘冒染疫風險、犧牲奉獻照顧病患,其竟僅因一時個人情緒,對醫護人員實施醫療暴力等行為,應予從嚴非難,速予偵結提起公訴,並請法院依醫療法規定從重量刑。

雲林地檢署強調,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嚴峻,秉持法務部及臺灣高等檢察署之指示,為維護醫療環境及醫護人員執業安全,對於轄內醫療暴力案件,均從嚴從速偵辦;若被告情節重大,個案考量是否向法院聲請羈押,並於偵結時,依醫療法第106條規定,參酌具體個案情節,從重求刑;籲請民眾秉持同理心,珍惜醫護人員扶弱救民之舉,共同耐心對抗疫情。

臺大雲林分院一患者因個人情緒對護理師實施醫療暴力、公然侮辱及傷害等,雲林地檢署指揮斗六分局速予偵辦,並偵結起訴。

臺大雲林分院一患者因個人情緒對護理師實施醫療暴力、公然侮辱及傷害等,雲林地檢署指揮斗六分局速予偵辦,並偵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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