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台北天空塔掏空案 馬廷海判破產檢調查財務黑洞
捲入「The Sky Taipei台北天空塔」掏空案的碩河開發董事馬廷海,11月29日被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第一審法院判決宣告破產,法院將指派接管人接管馬廷海所有資產,這項破產宣告恐怕會波及台灣相關債權,例如馬廷海擔任台中新朗日匯建案76億元聯貸案的保證人,是否拖累債權銀行值得觀察。
本刊調查,2020年5月19日,馬廷海主導香港新朗興業台灣分公司76億元聯合貸款案,由安泰銀行統籌主辦,擔保品是台中市七期的新朗日匯新市政建案,馬廷海是保證人。這件聯貸案因為到期借戶無力還款,估計60多億元貸款淪為逾放,聯貸銀行團逾九成同意已經向法院聲請確保債權,但如今聯貸案的追償對象馬廷海又被香港法院宣告破產,恐損及銀行團的債權。
台北天空塔幕後資金重要推手、香港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的長女陳慧芳,認為碩河開發副董事長邱冠勳與馬廷海設立境外控股公司,將天空塔產權質押給中國券商,涉嫌掏空挪用10億元,跨海提告背信。今年1月18日,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搜索約談邱冠勳,諭令限制出境;馬廷海被香港法院宣告破產,財務黑洞是否和掏空案有關,尚待檢方查明。
碩河開發主導興建的台北天空塔開發案,今年2月19日,陳慧芳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主張,碩河董事、東方日報創辦人之子馬廷海截至2023年9月7日,積欠她3億餘美元、折合台幣逾百億元,始終未償還,請法院對馬廷海頒布破產令。
香港高等法院第一審法院經過審理,11月29日做出判決,正式宣告馬廷海破產。依照香港法令,香港金融機構會凍結馬廷海的銀行帳戶;且宣告破產後,馬廷海無權代表自己行使任何處分財產的權利,法院也會依據最大債權人陳慧芳的建議人選,指派接管人接管馬廷海的所有資產,確保破產聲請人的權益。
而由於馬廷海已遭宣告破產,根據我國公司法之規定,馬廷海應自碩河開發董事職位當然解任。因此,自11月29日起,馬廷海已不再是碩河開發之董事,因而無權代表碩河開發為任何行為。
香港知名藝人阿B鍾鎮濤當年宣告破產後,被限制4年內名下不得有不動產、轎車、享受高級生活、買名牌服飾,工作收入每一分錢須繳給香港破產局,破產局再依照其生活所需給予輔助。我國規定禁奢義務人不能搭乘高鐵、出入高檔餐廳,並且透過國際反洗錢組織防堵將資金不法洗錢到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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