捲入88會館案「兩度」未出庭! 林秉文已出境法院將拘提

林秉文(右)曾幫澎恰恰還債。(圖/TVBS資料畫面)
林秉文(右)曾幫澎恰恰還債。(圖/TVBS資料畫面)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8日質疑,與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地下匯兌、洗錢的蘆洲角頭「鱸鰻」林秉文於上星期四,也就是12月5日新北地院開庭時,並未現身,法官或檢察官都沒有任何表示。新北地院今(9)日表示,合議庭評議後訂26日下午拘提林秉文到案,若屆時未到案,將沒收保釋金,並決定是否發布通緝。

林秉文因詐欺案,檢方偵查中,於2022年11月2日命具保300萬元,且未諭知其他其他強制處分,如限制出境、出海,並於去年2月22日提起公訴。

黃國昌8日在臉書發文問「林秉文跑了?」指星期四下午「鱸鰻」林秉文和「小明」郭哲敏地下匯兌案開庭,在押的郭哲敏遭提審出庭,另一位被告林秉文則沒有到出庭。面對關鍵被告未現身,法官僅詢問林秉文的律師林是否出境,律師回答,據他所知沒有,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黃國昌質疑,直至開庭結束,法官或檢察官都沒有再針對林秉文未出庭有所發言,亦未表示會採取任何強制處分或是依法通緝。如此嚴重的情事,為何院檢迄今還在裝沒事?法務部是還在睡覺嗎?

新北地院表示,本案因被告及各自涉犯的犯罪事實眾多,經行準備程序後,依審理計畫分批審理,林秉文於去年6月20日、同年12月19日均依期到庭,另定今年10月3日、4日審理林秉文涉案部分,但10月3日庭期因颱風假取消,改為18日審理,10月4日庭期,辯護人則具狀以衝庭為由聲請改期;11月17日審理時,法官依同案杜姓、鄭姓2名被告聲請,以證人身分傳喚林秉文,因未到庭,辯護人陳稱,林秉文因身體因素,無法到庭而代為請假。

新北院表示,12月5日審理時,傳喚被告林秉文,因未到庭,經合議庭詢問辯護人,辯護人答稱林秉文尚未入境。庭後,合議庭依職權查詢林秉文的入出境資料,查知林秉文已出境,經合議庭評議結果,定12月26日下午庭期拘提林秉文,並通知具保人偕同林秉文到庭,如林秉文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將依法為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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