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站遭軍人噴嘉明!二審全無罪「有用包包擋」 她心寒不告了

近日一名女網友分享了她之前遇到的猥褻事件,當時她站在捷運手扶梯上,沒想到卻突然被一名軍人噴灑精液,女網友不論是衣服或是裙子全都沾到了,事後她提出告訴,沒想到不論是一審還是二審都判對方無罪,這讓她相當心寒,質疑「這個社會上還有正義嗎?」。

昨(10)日一名女網友在Dcard表示,去年她在捷運亞東醫院站的手扶梯上和朋友聊天,沒想到一出站就發現小腿濕濕的,崩潰的是,她用衛生紙擦才發現那是精液,就連衣服上也全都有,但她當下並沒有看到可疑人物,於是前往報警,並在警方驗了DNA抓到人後提告公然猥褻罪。

原PO回憶,一審的時間非常漫長,還開了好多次庭,當時對被告的母親就帶著男子來道歉,說兒子是軍人會有軍法,還說他們是單親家庭,經濟狀況有困難,讓原PO有些心軟,沒想到被告卻在法庭上表示自己不知道也不承認這件事,原PO一聽氣的表示「剛剛跟我道歉為什麼現在不承認?」。

原PO也透露,檢察官從監視器上發現,男子早在月台等候目標,隨後尾隨她犯案的,也提到對方已經有2次類似紀錄,儘管如此,一審卻是讓她意外的無罪,於是她決定繼續告,但讓她失望的是,二審的結果十分快出來,仍是無罪。根據判決書,法院認為男子下體一直是用包包遮擋的,監視器也沒拍到他拉下拉鍊並噴射精液的行為,因此無法證明他犯下公然猥褻罪。

原PO在捷運站被噴灑精液,犯下案件的男子卻無罪。(圖/翻攝自Dcard)
原PO在捷運站被噴灑精液,犯下案件的男子卻無罪。(圖/翻攝自Dcard)

這讓原PO難以接受,表示她問了好幾個律師,都覺得這個判決書有問題,無法理解法官為何會判無罪,也擔心對方又用相同手法找目標下手。不少網友看到後紛紛表示「以為至少有毀損,但是性騷擾居然沒有成立」、「司法我個人覺得沒有什麼公平跟正義,完全就是依靠證據及法官的自由心證」,也有人分析,其實這算是司法漏洞,因為目前大家對於公然的定義都不同,加上確實有一派人認為原PO遇到的事情不算公然猥褻,所以才有這樣的判決。

原PO的貼文引起許多人討論。(圖/翻攝自Dcard)
原PO的貼文引起許多人討論。(圖/翻攝自Dcard)

(封面圖/翻攝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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