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盪治安亂源 南警緝獲逃犯

【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偵查隊於日前接獲通報,轄區內有因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過失致死案的方姓犯嫌未到臺灣臺南地檢署報到執行,現遭地檢署發布通緝,方姓犯嫌於民國106 年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 徒刑壹年捌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又犯過失致人於死罪 ,處有期徒刑陸月未到臺灣臺南地檢署報到執行遭地檢署發布通緝,在偵查隊刑事警察積極布線及多日埋伏下,於110年3月4日下午19時許在本市中西區緝獲方姓通緝犯,全案依緝獲通緝犯流程,將方姓通緝犯解送至地檢署歸案。 有鑑於臺南地區近日治安狀況,第二分局針對轄區內有特定人士或青少年經常聚集或有犯罪之虞處所詳細盤點、積極查緝,並於日前接獲通報因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過失致死案的方姓犯嫌未到臺南地檢署報到執行,而遭地檢署發布通緝,因方姓通緝犯先前在臺南市區活動十分的頻繁,對在地治安是一大隱憂且居住所在轄區內,身為轄區治安守門員南市警二分局當然責無旁貸,在偵查隊積極查緝及布線下,於昨(4)日19時許由隊長率相關隊員在臺南市中西區緝獲方姓通緝犯,並解送至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歸案。 第二分局表示警方維護治安決心不容打折,一定加強及主動查緝轄區內不法分子,同時配合各項擴大臨檢及轄區派出所自辦機動臨檢等勤務執行威力掃盪,並有效掌握犯罪情資並防制犯罪,目的就是讓民眾有一個安心、放心、貼心及安居樂業的優質生活環境。